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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一下, 支持廢死的朋友們請進來

冰哥 wrote:
那就別廢話了吧!乾...(恕刪)


原來你們廢除死刑的這些人,都把贊成死刑的人當作一個調調?

今天的法律是有死刑的,你若要想把死刑給去掉,是"你們"應該想出一些配套措施,而不是"我們"要去想一些配套措施,因為是你們對於現在的法律有所不滿,如果你們沒有要求取消又何必修改了?

跟你討論兩頁,真的讓我很失望,扣掉抹黑還是抹黑,其實死刑已經是非常人道的,他沒有要求牽連九族,也沒有凌遲,不管他殺了多少人,他去多得到的就是一個死刑

希望你不要把你短視的目光放在你的工作上,不然你會非常的吃虧,尤其你的先入為主的概念

冰哥 wrote:
咦!原來你知道我是...(恕刪)


誰跟你自己人?
不管你支持死刑或不支持死刑制度, 都是一個人民應有的權利,我個人尊重你的選擇,因為我們是生活在言論自由的國度,可以理性討論!

冰哥 wrote:
難道鄭先生不是當下...(恕刪)


請問一下完了嗎?還沒有啊!

請問一下他的起點是不是:他想死,但是他自己做不下去?

冰哥 wrote: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殺人者死的觀念,請問 殺一人者死 ,殺十人, 殺千人者該當何罪?不是抄家滅族才合乎正義與公平嗎?千萬別否認, 依你們的觀念, 這樣才合邏輯




吳新華殺了14條人命 不是就被判10個死刑定讞
有抄家滅族嗎?


polu wrote:
沒有死刑的原本世界何需配套...(恕刪)


老實說,我看不懂耶.....什麼是沒有死刑的原本世界?可以說來聽聽嗎?

冰哥 wrote: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為何?政府的存在是統治人民?或是得到人民的授權,協助人民生活便利?我不會授權政府,剝奪我的生命權, 就醬子!所以,立法委員選舉 我會投給支持廢除死刑的候選人,總統候選人,投給廢除死刑的候選人,就醬子!



冰哥大:

首先,被人民授權的政府不會無緣無故剝奪您的生命權,除非你先有意的一次或多次剝奪其他人的生命權!

即然你害怕被剝奪生命權,也就證明死刑對閣下這樣的人是有嚇阻作用的,不是嗎?

那這樣的人在犯罪前是否就會有所顧忌呢?


冰哥 wrote:
不管你支持死刑或不...(恕刪)


沒錯,要理性,支持明年廢死綁大選,
你廢死,我廢你!
小弟的意見是


贊成廢除法官判死

但把刑權移交被害者家屬,由被害者家屬決定犯人的下場

法官無權判人生死,(甘你屁事)
法官應做的是確定控方和被控方證據的合理性
然後擬出刑責及罰責 交被害人家屬選擇執行

如果被害人家屬佛心不願追就那就當場放了犯罪者
如果被害人家屬不爽那就當場處決犯罪者

比較麻煩的是當被害者都無家屬的話....WHO來DO ?

Gugugu wrote:
劊子手是領固定薪還是論件計酬?
別炮我,好奇幫問。


如果按件計酬早就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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