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維揚 wrote:每當有殺人案發生時...(恕刪) 那不要罰酒駕好了,反正罰了也沒效,你的意思是這樣不是嗎?那乾脆不要有法律了,反正有法律還是會有犯罪,這啥邏輯阿,跟你說,只要法律能約束百分之99的,那怕因為多一個怕死刑的在下手前回頭,都是有益的,不要用你那種似是而非的言論來騙人了,你如果認同法律沒效的話,請去戰亂國家,那裡不用法律,
我武維揚 wrote:每當有殺人案發生時...(恕刪) 死刑不能嚇阻犯罪,罰款也不能嚇阻違規,有期徒刑也不能教化受刑人,那是不是死刑、罰款、有期徒刑全部取消?死刑可以減少犯罪,罰款可以減少違規,有期徒刑可以教化部分受刑人,你想看看酒駕罰則這麼重還是這麼多人違規,但如果沒罰則呢?是不是會更多!
說真的,死刑真的能嚇阻什麼? 這個論點,是廢死支持者一貫的主張,但這卻是一個很大的"誤點"或"盲點",你們一直說死刑能嚇阻啥東西?但問題是如果沒有死刑,就不會發生啥東西了嗎??還是說沒有了死刑,犯罪率或是殺人案就會降低??? 如果廢除死刑,犯罪率或殺人案就會降低,我想大家就會接受廢死的觀點,但問題卻是剛好相反~~~自從台灣"實質廢死"之後,殺人案發生率開始攀升,殺一人不會死就變成殺二人不會死,再到殺三人;殺四人不會死...現在我們就開始懷疑北捷屠夫---鄭傑,真的會被判死刑嗎???以後會不會殺了十個人也沒事,頂多判個無期徒刑關個二十幾年就可以假釋出來了?萬一兇手是個未成年的,那就更棒了! 恐怕連十年都蹲不到就可以出來繼續混社會了~~~固然,社會上出現太多犯罪可能是結構或教育上出現了問題,需要檢討與追究,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線與社會正義的最低水準,如果連法律都可以被視而不見;做虛弄假;陽奉陰違或任意扭曲,我們還需要談法治精神嗎? 社會正義又該被置於何處?民眾的身家性命可以被藐視嗎? 加害者需要保障人權,那被害者呢?難道只剩一具屍體就沒有了人權或是尊嚴了嗎???法律所維持的公平與正義難道比犯罪者的人權自由還不如?
windman1970 wrote:這個論點,是廢死支...(恕刪) 死刑不能嚇阻什麼,最根本的原因是沒有徹底執行嘛!!還要三審定讞才能確定,應該修法只要是重大殺人現行犯證據確鑿,直接當庭狗頭鍘看有沒有嚇阻作用!!
如果連死刑都不能嚇阻犯罪,那什麼才能嚇阻? 你要不要說說看?闖紅燈罰款也不能嚇阻闖紅燈,那連紅綠燈都拆掉算了。現在是人心喪亂的亂世,亂世就要用重典,亙古不變的道理。我倒是覺得死刑還不夠重,應該大家要思考的是,什麼比死刑還可怕才對。我武維揚 wrote:每當有殺人案發生時,少不了有主張死刑的出來幹譙廢死者。說真的,死刑真的能嚇阻什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