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柏柏 wrote:
不PO真的就沒有事啊
你不知道軍中是人制大於法制嗎?
所以原來你的看法就是整件事都是李的問題?
李不PO出來,大家繼續吃喝玩樂就天下太平了
當初是誰把那些黑心食品爆出來啊???
不爆不就沒事了是嗎

天啊
天佑台灣
流川 風 wrote:
那麼您覺得在此節骨眼上
是討論李本身的問題比較重要些
還是討論國軍的管理制度比較重要些呢?
Lucy_Hong wrote:
請加強您自身的法律基本常識,
現今中華民國法律已無「不知者無罪」的鄉愿。是由檢察官決定依情節,起訴與否;
依刑法第349條第1項規定,收受贓物者,構成收受贓物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案例:資源回收場老闆收贓物,不知情下仍觸法
桃園平鎮警方23日上午執行查贓專案勤務時,在關爺東路上的一處回收場內,
當場查獲廖姓回收場老闆收受遭竊取之台電公司電纜線173.4公尺,市價約1 萬2千元,
全案警方已將廖姓負責人依竊盜及贓物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恕刪)
windsoul0312 wrote:
感謝Lucy大的提供,我對我的法律常識感到悲哀。
感謝提醒,去總統府什麼的XD
可能我表達不太清楚。
李姓民眾一群違反要塞堡壘法,被求刑或被告,剛好而已。
不知者頂多從輕量刑,但是不會無罪;也就是說,我不會說他們沒有罪。
但是群起撻伐的民眾心態是什麼?
新聞媒體根本開嘲諷嘛,拼命的吸怪。
那天新聞報說這些富豪團,吃一餐花十萬,超聳動!
仔細細算,每個人3000的鐵板燒,雖昂貴,但絕對不叫做高不可攀
拿總額去講根本只是刻意針對財富炒作,要大家討厭他們。
所以新聞媒體其心可議;
背什麼包去應訊,哇,大家一定不認得這是什麼高貴包,我告訴你這些包特貴。
= = = =
該撻伐的是誰?
重點應該放在哪裡?
包包貴不貴、鐵板燒貴不貴很重要嗎?有比阿帕契貴嗎?有比國家安全重要嗎?
怎麼重心都放在這些「權貴」身上呢?
不應該放在勞先生身上嗎?
不應該放在軍部和國防部身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