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很多商店買東西三十天甚至半年都能退貨退錢
為何台灣的商店沒辦法?
因為台灣人會一大堆成天買東西退東西,商店鐵定倒
日本的旅館也許因為訂位的大多數人都會規矩入住,所以對於退房並沒有懲罰
但是當大量台灣人濫用這樣的方便,那就讓店家慘了
然後一堆"防賊"的規定就出現了
人不自愛,就只能靠規定來處理..
最常見的就是入住前72小時甚至更久,不能取消訂房
而美國的訂房很多都是入住前24小時不能取消(否則會扣錢)
但如果大家給人家訂旅館都訂一大堆,然後24小時前退房一堆,要人家不抓狂都困難吧
到最後旅館自然就延長了不能退訂的時間
濫用方便的下場就是萬一真的緊急情況要退房,自己就只有活該
很多消費者把商家給的方便當隨便,是相當要不得的行為,也凸顯一個國家國民的水準
甚麼樣的水準就是換來甚麼樣的服務,當小偷多,攝影機就多,當你成天買東西退東西,人家就不准退貨
當你成天惡搞,換來的只是更不被人尊重的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