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sunday7776 wrote:
別傻了
六七家在搶
還拿筆電到處
筆電
那是sogo案,傻傻分不清還是故意抹黑?
milo0327 wrote:
你說的沒錯,但是應該可以上網查一下 99年高速公路收費員簡章,文中提到收費員不適用行政院約聘人員辦法,約聘合約至全面電子收費止,這表示在請你之前已告訴你工作保障至全面電子收費就結束,為何現在很多人說的好像一定要保證工作,報紙上也有說請收費員準備面試資料及考試進遠東集團,當初收費員也要考試,為何進企業考試就不行?也許未來的工作福利不如從前,但在做這份工作前就知道這不是一生的事業,可是是自己選擇的不是嗎?
barbielinda wrote:
貓咪不讀書 , ¢胡說八道¢ , 我已經再版上 說過第五次了
01版規 "10. 發文前您可以使用站內搜尋功能,找出相關文章參考,或瀏覽精華區文章,以節省發問後等待回應的時間。"
這些高速公路 收費站 收費員 ,乃是高公局 一年一聘的 約僱人員,(喵 喵 , 一年而已, 沒有保障 ◎)
未來電子收費 ETC上路,會給予優退方案, 或是 輔導至 遠東企業集團上班 , 薪資與福利都不比原來減少,不低於前一年薪資
(喵 喵 , 應該可以轉到正常時間上班 , 不用通宵達旦值夜班收費 , (◎ V ⊙) 喵喵 , 不好嗎 ?)
喵喵 都是 貓瞇 "自我想像" , 妄想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