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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與律師團是怎麼了???

無名許 wrote:
洪舅說得很對

轉成證人可以幫助案情又可以幫助自己...(恕刪)

不能轉成證人,只能當汙點證人
而當汙點證人的條件,白話講
自己必須承認犯罪
汙點證人要享受減刑或免刑待遇,須經“檢察官事先同意”
由犯輕罪者,出面指認犯重罪者,檢察官可以順利偵辦犯罪,法官也可以透過輕罪者的指認,來認定重罪者的罪行。

不知陳毅勳能不能符合?再說洪舅是誰?他說轉當汙點證人就可轉

無名許 wrote:
陳毅勳不給洪喝水還用...(恕刪)




不幫陳毅勳講話


叫做…找他當替死鬼


幫講一些話嘛


又叫做…這就是你們所謂的正義



嘖嘖…話都給你們講好了

無名許 wrote:
在這裡本來就是表達自...(恕刪)


好一百倍?

請問是用秤的還是拿尺量的?

不成熟的語法........................@@

何謂正義 wrote:
你確定嗎
1.不是逼怠惰10年檢察官負"實質舉證責任"嗎


這是上訴後在高院法官的問題
現在連一審都還沒開始

洪舅說謊罪證確鑿,這說謊言在普通法院嚴格證劇法院是不足以讓陳毅勳定罪 凌虐致死

節錄自東森新聞
陸軍542旅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枉死案,洪仲丘過世已經超過20多天,軍檢28日模擬還原1日在禁閉室內操課情況,並請洪家家屬前來觀看。連日來不斷為洪仲丘奔波的舅舅胡世和提到,1日下午2時20分至3時40分那消失的80分鐘「黑畫面」,仲丘被要求「背靠牆,雙手各拿鋼杯往上舉,兩腿半蹲,膝蓋各放一本書,不能掉到地上。」他得知後更是難過不已。

酸民是很難理解這些法理的
不知道洪家律師 有沒有 把這些殘酷的事實告訴洪家?

【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洪仲丘案昨移司法,軍檢起訴凌虐致死和過失致死的法理矛盾將搬上檯面,因為兩個罪名不可能同時成立,連公訴檢察官都承認「論告有點難」;看過軍檢起訴書的司法官都表示,判決可能和社會期待有落差。

多名資深檢察官指出,軍檢以凌虐致死起訴陳毅勳,另以業務過失致死起訴十名戒護士,這存在法理上的衝突,因為凌虐致死和過失致死不可能同時存在。多名法官也都支持這個論點。

【2013/08/16 聯合報】@ http://udn.com/




無名許 wrote:
司法怎樣判 洪家怎樣說 都還沒開始
至少都比軍法好一百倍...(恕刪)



希望白衫軍能記住自己說的話
等衆望所歸公正無私的司法判決出來後,民眾與家屬能額手稱慶欣然接受
千萬不要轉頭罵司法,打自己的臉...
玩球囉~~~

robertren wrote:
希望白衫軍能記住自己...(恕刪)

在下認為您可能會失望,因為還有前面20年的冤案要審。




洪慈庸昨天表示,將考慮請檢方追加對陳毅勳交保部分提出抗告。
.....
洪仲丘家屬日前控告大兵日記不見涉滅證、體檢表涉偽造文書和過失致死案,因未指明被告,希望「檢方幫忙查明」,洪家律師也未提出具體事實,有些是根據爆料或別人提供的線索,控告的事實和被告「都很籠統、模糊」。
.....

當然,具體指明被告後,也可能有誣告責任,因事關告訴人權益和偵查作為,檢方昨天傳洪家屬,當庭諭知法律程序,希望「照規矩來」,盡快具體載明告訴事實和指明被告身分,讓檢方進行後續偵查,因為被告身分不明,檢方很難告知被調查對象權利義務關係。

節錄 聯合新聞網

洪家十幾位律師 到底 要不要把法律程序告訴洪家
檢察機關收文後 五天之內 沒有提抗告
就不能提了

嘖嘖 洪家律師大概覺得事實是太殘酷了

新聞還寫 照規矩來 嘖嘖
看來 桃檢 不是很甩洪家
嘖嘖
dirtypoint wrote:
洪仲丘家屬日前控告大兵日記不見涉滅證、體檢表涉偽造文書和過失致死案,因未指明被告,希望「檢方幫忙查明」,洪家律師也未提出具體事實,有些是根據爆料或別人提供的線索,控告的事實和被告「都很籠統、模糊」。
........(恕刪)


洪家怎麼會連控告的事實和被告都很籠統、模糊?可以去問張友驊、驊神呀!
他不是什麼案情、什麼內幕、什麼細節都有如人在現場一般清楚?問他就不會
模糊了吧!

連白龍王過世,張友驊都可以在節目中爆料說白龍王私下跟哪個香港藝人說過什麼什麼,
好像他人又到了現場聽到一般,真是太神奇了,比白龍王的神力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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