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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檢所說的洪員引起眾怒,是真是假?

wenjie0810 wrote:
一年十個月算下士四級...(恕刪)


應該是傳說中的委任一職等...(一直等)...
洪小弟弟的撫恤,應該是按下士四級來算
(本俸未達志願役下士四級標準者,按下士四級之標準計算。)
說真的改體測成績 這種藉口真的很瞎

成績都在鑑測官 那邊根本不再連上

連上頂多有個備份看而已

要改個雕

軍檢真的很會睜眼說瞎話
石梯有夢 wrote:
事出必有因...(恕刪)

樓主標題『軍檢所說的洪員引起眾怒,是真是假?』一問,我尚未確定,
但我確定的是.......今日軍檢「照本宣科」的起訴書已經引起眾怒..............
coohaha wrote:
在軍醫院嗆排長, 這...(恕刪)


將用以領取體檢表之「藍單」搓揉投入該店「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發票箱內。

這是證物啊! 軍方應該隨案檢附才不是空口白話的欺負人..................@@
elle11 wrote:
將用以領取體檢表之「藍單」搓揉投入該店「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發票箱內。

這是證物啊! 軍方應該隨案檢附才不是空口白話的欺負人..................@@


剛剛看到新聞,那個發票箱真的被軍檢查扣了.

jiunyiu wrote:
剛剛看到新聞,那個發...(恕刪)


比起帶照相手機這個指控要嚴厲的太多了!!(因為這不是行為的違規而是私德的問題!)

軍方既然查扣了發票箱就應該在公開認證的場合取出藍色表單!並且有飲料店的店員指認!

想要我相信就必須有確切的人證和物證!

elle11 2013-07-31 19:43 #125 wrote:
將用以領取體檢表之「藍單」搓揉投入該店「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發票箱內。

這是證物啊! 軍方應該隨案檢附才不是空口白話的欺負人..................@@


elle11 2013-07-31 23:26 #127 wrote:
比起帶照相手機這個指控要嚴厲的太多了!!(因為這不是行為的違規而是私德的問題!)

軍方既然查扣了發票箱就應該在公開認證的場合取出藍色表單!並且有飲料店的店員指認!

想要我相信就必須有確切的人證和物證!


挑個小毛病

本來說隨案檢附
不到四個小時改成要公開認證取出

能這麼寫
一定是已經打開確認過了
您要公開認證取出才相信.......該說是您在欺負人呢?還是要軍檢考慮去找小叮噹借時光機?
說到這....那是不是所有刑事案件蒐集到的證物都要在公開認證的場合下取得才叫能讓人信服啊?每次看CSI都看老美圍一圈黃色膠帶進人家房子裡蒐證的說......

況且如果沒飲料店店員看到或是注意
看到的人是帶洪下士去體檢的排長
您信不信?

剛剛看某台
記得前幾天他們還拿某飲料店祿影帶裡穿便服人買飲料的畫面質疑軍方公布范上士同時間人穿軍服在醫院的畫面
死死認定范上士當時是去飲料店買飲料請客
今天卻用自稱是醫院護士男友人士的說法
飲料是醫院護士叫但范上士一行人出錢請客
先前的聲嘶力竭不知道跑哪裡去了.......唉.............

石梯有夢 wrote:
事出必有因

我是不...(恕刪)


引起全連士官士官的眾怒? 意思是全連士官串謀害他? 那全部抓起來調查啊? 垃圾國軍

dicklin0394 wrote:
相信各位都有當過兵吧,部隊裡總是會有天兵跟白目,當我們老老實實做事,總是要跟人家不一樣
,害我們被操被幹被夾懶蛋,就是會對這種人不爽,有機會的話也是會想整整他..
觀看整個事件得起末,一個下士需要那麼多人聯合整他,一定也不是個好傢伙,只是這次整他的人
玩過火,整死人了,就要付出代價
下士賠了生命,國軍賠了信譽,值得嘛??

還不如長眼一點平安退伍才是真的吧!!!

如果真不是好傢伙

就不會有那些冒著危險跳出來爆料的同袍

不要把過世的人汙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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