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y_chu wrote:
今天看到新聞,
九把刀/林懷民正拍影片要謝謝在台菲勞的辛勞!
那位教授昨則用兩份回文回應了他臉書上昨天總共的7則留言!
兩類型的人,表現出來的行為實在差很多!
就柿子挑軟的吃而已,有什麼好聲張的
晚安您好 wrote:
來,我來告訴你何謂民粹。
打菲勞→傷害罪(刑法)
拒賣→沒有規範
在自己FB唬爛並鼓勵大家廣為分享→社會秩序維護法(行政罰)
如果以上三件壓根不相干的事你都能混在一起做牛丸
觸犯刑法對你來說叫賠錢輕輕帶過,觸犯社維法反而叫"有罪"
這種毫無法治概念的思維才叫民粹
臺南人打菲勞事件,跟臺菲事件本來就沒什麼關係
純屬巧合,同意不應混爲一談
但菜販餐廳拒賣,和便當文是絕對可比的
一個是真人真事的拒賣
一個是虛構捏造的拒賣
臺灣人對虛構的拒賣產生了強烈反應,鋪天蓋地的追殺
但,臺灣人對真實的拒賣卻毫無反應
問題核心不在於法律層面
在警察跳出來抓人,說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前,臺灣人有誰說董小姐違法???
臺灣人是用道德情感去對董小姐進行審判,而不是依照法律
臺灣人生氣的是董小姐虛構故事,傷害了臺灣形象
國外媒體報導的是臺灣人拒賣菲人,而不是董小姐違法
所以要把她揪出來以正視聽,證明臺灣人不會做這種卑劣的行為
但臺灣社會中卻同時有人正在大剌剌的做這種事,連新聞報導都拍的明明白白
臺灣人對真實事件卻好像沒事一樣,毫不關切
那問題就出現了,
臺灣人對董小姐的道德審判到底是依從什麼標準呢?
為何這個道德標準不是全體適用?
臺灣人的雙重標準已經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這才是真正的問題....
玩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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