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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跑了.台灣再次被打臉

這是國恥,請監察院出面彈劾相關失職人員!

pizzadog wrote:
印度阿三林克穎民國9...(恕刪)


真的很可悲

台灣政府真不知道幹什麼吃的.

還指望什麼

桃機到全球第10名又怎樣,

看到這則新聞,隨便跟一個朋友講,大家都說這個評比是有問題嗎?


wu-sam wrote:
這是國恥,請監察院出...(恕刪)

監察院是個笑話
彈劾到底是啥東西?
效力是?
有人懂嗎?
當初裁定交保的法官
是不是要追究責任!!
一個死不承認,又串證,又湮滅證據,又說謊,重點是有烙跑紀錄的人
這種人可以交保?????????
台灣的爛法官真是不勝枚舉

我們的海關更扯!!!

中華民國的政府還有存在的價值??

wu-sam wrote:
這是國恥,請監察院出面彈劾相關失職人員!



國恥??

再過幾天就過年了,你信不信,肛門部的上下所有官員年終的錢還是照領丫...
移民署長官,
你們這樣怎麼對得起花十幾萬偷渡來台的人呢?
這樣說出來,大家後都拿著假護照來台了,而且從國門進來!!


bobe wrote:
不是攔不住....是...(恕刪)


李組長眉頭深鎖表示: 難道是故意拉的~並不是括約肌的問題
放走撞人英商 分隊長還升官
16:43:08

(中央社記者劉得倉台北30日電)英商林克穎酒駕撞死送報生潛逃出境。移民署雖提出懲處名單,但當時線上分隊長未被懲處,上月還被簽報表現良好,升副隊長。

在民國99年撞死送報生的林克穎,台北地檢署指出,台灣高等法院在去年7月26日依酒駕、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判林克穎應執行4年有期徒刑,其中酒駕及過失致死部分確定,林克穎對肇逃部分提起上訴,案件還在最高法院審理期間;林克穎卻在8月8日以友人名義向旅行社購買8月14日從桃園機場起飛、行經泰國曼谷、目的地為英國倫敦的單程機票1張。

檢方查出,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林克穎當天穿長袖西裝有別於周圍其他遊客都是身穿短袖短褲,辦案人員研判他是故意遮掩黝黑膚色,確保持「白人護照」能闖關成功。

檢方傳喚當天查驗林克穎護照的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游姓科員,他表示,因辦別能力差,「當下沒有認出來」。

黑膚色的林克穎持白人護照,竟是被有20多年證照查驗資歷的移民官放走,國境防線如此鬆散,移民署應痛定思痛。

此一事件,突顯出負責旅客入出境證查驗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移民官幾項缺失;過去在國境線上,發生過國人使用假證件數度入出境、外勞使用假證件入境等,這些狀況和問題都未能及時亡羊補牢,不知痛定思痛,只會抱怨人力負擔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辨識力不足等理由搪塞。

一名退休的移民官指出,發生這種重大缺失應是訓練不足和管理鬆散。他說,所有移民官都必須不斷充實本職學能,像證照和人員吻合度辨識,要不斷練習、不斷進行測試,幹部也應適切管理,不只是出一張嘴要求;另外,對於持用他人護照部分也應修法增加罰則。

他指出,像林克穎在8月天的夏季身著長袖衣物,與一般人短袖服裝就有很大差別,在場線上幹部應可以看出有問題;再來這名查驗移民官也太大意,明明是西方人的護照,卻不多看一眼與林克穎膚色大不同,若多看幾眼就可能擋下這個惡徒。

更離譜的是當時線上的涂姓分隊長竟然在去年12月被簽報表現良好,升任國境隊副隊長,如此的管理模式,不知下一次又有那個通緝要犯或者恐怖分子要從桃園機場來去自如了。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1300239-1.aspx

sun-1982 wrote:
李組長眉頭深鎖表示:...(恕刪)


查一查那個老眼昏花國境官員,銀行戶頭是否有莫名資金流入吧

鬼島就是鬼島,一堆不可思議的事不斷發生

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wrote:
查一查那個老眼昏花國...(恕刪)




關起來吧........不然我找我家的布偶站在那就好了....反正也沒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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