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ta577384 wrote:
義務沒做20年頂多3...(恕刪)
連不願役都還沒當的菜B巴實在沒資格再放大絕了 不然你現在休學當完兵再回來講~~~~

karta577384 wrote:
而且
以前根本沒人要當
為什麼你們不去當
整天在這邊當酸民??
如果大家搶著當
福利會這麼好??

clws wrote:
進一步來說
如果這一筆錢是打從一開始就不該發的
開甚麼玩笑!!!這是公務員圖利罪耶!!
沖哥已經證明行政院長對這件事有實質影響力
(這麼快就承認沒法源顯然也是明知)
那就應該把歷任院長跟承辦人員全部移送法辦
同時"追徵"這幾年已經發出去的"贓款"
國庫幾千億的損失怎麼可以沒人負責?...(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