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1251 wrote:
英國官員在九月就否認了青鳥依然把造謠當飯吃
否認個鳥毛?

對威脅或脅迫零容忍,閣下知道他們在說誰嗎?
對了,支那傻粉
你還沒回答你口中的“中國”到底是
中華民國
還是
支那人民共和國
不要裝孬,快回答喔!
chase5566 wrote:
你說《宣言》沒有法律效力,個人覺得那是你的片面想法。
《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降書》是一套戰後秩序的法理基礎。日本接受投降,就必須接受歸還台灣。如果這個基礎無效,那整個二戰戰後秩序都該被質疑。
中華民國是依盟軍最高統帥的指令接收台灣,代表的是中國這個戰勝國,這是國際法程序,不是你說的『蔣軍政府竊占』。
《舊金山和約》只是因為國共代表權爭議才沒讓『中國代表』出席,所以才必須補簽《中日和約》,確認了中華民國在台灣居民行使國籍法權。
國際法不只看一紙和約,還要看歷史事實和有效治理。中華民國在台灣數十年的主權行使,包括民選總統、獨立立法、外交,早已遠超你所謂的『戰略默許』。這才是台灣主權現狀的真正法理。」
mopplayer wrote:
不對,《宣言》其實沒有法律效力,更不及《和約》,沒有明訂的事情就不可錯誤釋義、不可腦補,才是正確理解法理。




大馬1251 wrote:
Republic of...(恕刪)
blueozone0130 wrote:
否認個鳥毛?對威脅或...(恕刪)

SteveJTY wrote:
既然美國深怕東南亞全面赤化,那為什麼還要1979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邦交?
你是在婊美國嘴巴講一套,手做的是另一套嗎?
SteveJTY wrote:
如果台灣歸屬於誰,主權未定。也就是說台灣絕不屬於日本,不屬於美國。台灣可以說是無歸屬的島嶼。
我只問:
那麼民進黨從在野就喊著台灣獨立,到現在執政總時間都快18年了,怎麼不宣布台灣獨立? 蔡易餘提案修憲為什麼又撤案了?
你的意思是民進黨欺騙台灣人快40年的詐騙黨。
支持這種政黨的就是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