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我國第4次修憲時,對大法官採新規定:「中華民國92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8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4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8年。」大法官改採任期交錯制。2024年底賴總統提名7位大法官,全遭立法院封殺;再加上立法院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設下憲法法庭至少10位參與評議之門檻,而現任大法官僅8位,因此將造成釋憲停擺。有學者認為,這是少數政府之政治僵局,依現行法規,解決此僵局之最佳方式為何?
(A)為確保司法權可以運作,總統得於國會休會期間逕行任命大法官
(B)總統對立法院否決人事案,應秉持尊重國會自主,並重新補提名大法官
(C)行政院長對立法院否決大法官人事案,得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D)總統得基於行使職權時,認立法院否決人事案有牴觸憲法之虞,聲請釋憲
(E)大法官提名再不通過的話! 政府有權接管國會!
答案:B
解析:(A)大法官必須總統提名,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後才任命(C)行政院長無權提出覆議(D)立法院享有否決總統提名人事案之權。(E)小鴇螺成天幻想政府有權接管國會,卻忘了有病要看醫生
ailaug2 wrote:
(A)為確保司法權可以運作,總統得於國會休會期間逕行任命大法官
(B)總統對立法院否決人事案,應秉持尊重國會自主,並重新補提名大法官
(C)行政院長對立法院否決大法官人事案,得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D)總統得基於行使職權時,認立法院否決人事案有牴觸憲法之虞,聲請釋憲
(E)大法官提名再不通過的話! 政府有權接管國會!
答案:B
解析:(A)大法官必須總統提名,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後才任命(C)行政院長無權提出覆議(D)立法院享有否決總統提名人事案之權。(E)小鴇螺成天幻想政府有權接管國會,卻忘了有病要看醫生
程度不錯,跟國昌有的比
素養不足,去問翁曉玲
笨蛋!問題在國會毀憲亂政,企圖凍結憲法法庭行使職權
大法官神聖不可侵犯,還在用人的思維想事情,這就是層次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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