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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開始翻桌!? 罷免立委戰開打!? 引述:「起碼拉下6席藍委? 大罷免時代民進黨立院割喉戰」

pgn wrote:
看看以下蒐集的如何-------


1. 反惡罷、反一黨獨大!
2. 大罷免、政府沒制衡、台灣危機!
3. 民進黨獨大、台灣變烏克蘭!!
4. 選輸大罷免、抹紅大鬥爭
5. 輸不起!翻桌搞惡罷!
6. 大罷免、大造謠!
7. 抹黑抹紅,可恥大罷免!
8. 大罷免,分化台灣!
9. 大罷免,搞鬥爭,壞民主!
10. 反謠言、反詐騙、反大罷免!


Part 2:

1. 反惡罷,救台灣!!
2. 反惡罷,反民粹,反獨裁!!
3. 反惡罷,反內耗,反濫權!!

4. 我是台灣人,我反民粹,我反對大罷免!!
5. 我是台灣人,我反詐欺,我反對大罷免!!
6. 我是台灣人,我反內鬥,我反對大罷免!!
7. 我是台灣人,我護民主,我反對大罷免!!
8. 我是台灣人,我要和平,我反對大罷免!!

9. 團結來投惡罷反對票!!
10. 反惡罷不能少您一票!!





昨天看到的,不知真假
pgn wrote:
pgn wrote:
看看以下蒐集的如何-------

1. 反惡罷、反一黨獨大!
2. 大罷免、政府沒制衡、台灣危機!
3. 民進黨獨大、台灣變烏克蘭!!
4. 選輸大罷免、抹紅大鬥爭
5. 輸不起!翻桌搞惡罷!
6. 大罷免、大造謠!
7. 抹黑抹紅,可恥大罷免!
8. 大罷免,分化台灣!
9. 大罷免,搞鬥爭,壞民主!
10. 反謠言、反詐騙、反大罷免!


Part 2:

1. 反惡罷,救台灣!!
2. 反惡罷,反民粹,反獨裁!!
3. 反惡罷,反內耗,反濫權!!
4. 我是台灣人,我反民粹,我反對大罷免!!
5. 我是台灣人,我反詐欺,我反對大罷免!!
6. 我是台灣人,我反內鬥,我反對大罷免!!
7. 我是台灣人,我護民主,我反對大罷免!!
8. 我是台灣人,我要和平,我反對大罷免!!
9. 團結來投惡罷反對票!!
10. 反惡罷不能少您一票!!


街頭上可看到大罷免連署的廣告、宣傳車、舉牌工等,綠營還真用力 ~~~~~~ 藍白可以開始以競選規格去做反對罷免的招牌、廣告了!

大罷免中,有這麼多的謠言、醜化與抹紅,其實不難反擊。藍白在投票前好好宣傳吧!! 綠營在罷免投票上,未必佔優勢~~~~~~
今天老家收到第4份罷藍委的連署書
還看到3人1組的沿路要人連署
馬路上還有發財車不斷的宣傳
那些罷團真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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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的貼個 wrote:
今天老家收到第4份罷藍委的連署書
還看到3人1組的沿路要人連署
馬路上還有發財車不斷的宣傳
那些罷團真有錢


民進黨與整個綠營,很用力的煽動這個大罷免。仇恨動員,謊言、醜化、渲染、抹黑抹紅一堆。
反而國民黨卻還在不斷地爆爭議,也不夠團結。

藍白要贏回民意來支持反惡霸,就必須:

1. 全力反擊謊言與抹紅,以競選等級去進行反惡霸!

2. 藍白的四項公投,可以是很有號召力且符合民意,應該全力推動!

3. 部份的爭議與失誤言行,藍白必需放下身段認錯道歉,或者做些檢討 (有些如果非關對錯,仍應做些檢討,讓民眾理解)!



tzechiny wrote:
罷免完了還是要補選,

就現在民進黨的支持度,

補選能贏?


如果補選藍會贏

那基本上罷免投票就很高機會失敗...

又不是只要有25%出來投贊成就會罷免成功

還要比反對罷免的多票...
pgn wrote:
藍白要贏回民意來支持反惡霸,就必須:

1. 全力反擊謊言與抹紅,以競選等級去進行反惡霸!

2. 藍白的四項公投,可以是很有號召力且符合民意,應該全力推動!

3. 部份的爭議與失誤言行,藍白必需放下身段認錯道歉,或者做些檢討 (有些如果非關對錯,仍應做些檢討,讓民眾理解)!


想想看,民進黨與整個綠營,花了這麼多力氣,才拿到二階門票,後續還有罷免投票與補選!!

多數民眾仍是對罷免不支持的;擾民愈多,不支持的愈多!藍白不要傻傻地去搞倒閣,那等於是幫民進黨背鍋,全部補 (重) 選!!

對藍委罷免二階過關,並不代表罷免投票會贏!

藍白要開始全力反惡罷了
pgn wrote:
對藍委罷免二階過關,並不代表罷免投票會贏!


罷免投票是很重要的一關,不要拖到補選!

如果藍白沒守住罷免投票,補選也會很艱難,大概只能保住藍遠大於綠的選區。

以罷制罷掉漆,就改成穩扎穩打吧!而在關稅戰這個節骨眼,倒閣也就不要再提來亂~~~~~

全力反惡罷,全力反擊謠言,全力反擊抹紅,全力檢討,好好團結吧!!

參閱:行政院會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 (2025/4/25,法源法律網)

摘錄:

法規名稱: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
行政院通過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24 日第 3949 次院會決議

....
第 1 條 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對我國經濟、產業及國土防衛之影響,以強化經濟、
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措施,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國家經濟與就
業市場、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升級轉型及防護國家安全,特制定本條
例。

第 2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依本條例編列預算之中央各部會,負責強化經濟、社會與國土安全韌性措
施之規劃、預算編列及推動。

第 3 條 本條例所定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措施之項目如下:
一、提供企業金融支持。
二、提升產業競爭力。
三、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
四、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五、強化農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協助開拓多元市場。
六、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
七、挹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
八、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
九、強化國土防衛能量。
十、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

第 4 條 前條各款項目之執行方式、期間、基準、金額、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
得委任、委託或委辦事項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編列預算之中央各部
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第 5 條 第三條第九款及第十款項目之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委由國內依法設立
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辦理,不受政府採購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規定之限制。

第 6 條 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四千一百億元,得視國際情勢變化,分期編
列特別預算;其預算編製與執行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
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前項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其每年
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
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期間
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度合計數之百分之十五。
本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
應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第 7 條 依本條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助及其他給與,免納所得稅。
依本條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助及其他給與,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
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第 8 條 依本條例編列預算之中央各部會應專案列管及考核第三條各款所定項目之
執行。

第 9 條 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十二日起至一
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


大家看了,有甚麼心得?

從正面角度看,因應國際情勢,政府多編預算利台福民,算是理直氣壯。
從另一個角度看,也順便把被刪減的預算補滿再加碼,而且可以走監督較少的途徑!? ~~~~~

現在藍白又麻煩了。前面預算刪減,坦白講,手法很糟糕,掉入藍綠惡鬥格局,宣傳也不力,反而被抹黑抹腥了一身,現在要不要過?要不要刪減呢?


要不要有論述、有道理呢??
pgn wrote:
第 5 條 第三條第九款及第十款項目之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委由國內依法設立
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辦理,不受政府採購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規定之限制。


這個條例,就是要錢。有沒有必要?多了這個條例,行政部門多了資源可以去因應各種情勢變動;但問題在於監督!!沒有好的監督,弊案就不說了,也可能花了錢沒有用,或根本是在養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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