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52101314 wrote:雞排妹在現場外面雞排妹認為既然豪記有影片 應該公布 她只要去提告,豪記就會把影片提供給司法機關,讓法官去評斷。她幹嘛一定要逼豪記把影片公布,利用社會公器讓鄉民看影片說故事去公審?講對方性騷擾的是她,自己開完記者會又跑去鬧場對方的記者會,還要對方公布影片。是不是性騷擾都讓她講就好了,還需要法院嗎。
kegabu wrote:雞排妹是反差極大的人(恕刪) justin661016 wrote:這就跟政治人物一樣啊...(恕刪) 別這麼說!妓女也有選擇客人的權利!人有性自主權你我都一樣!我可沒在指著任何人說是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