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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蔡蘇政府正在用三倍券侵犯你的人權嗎?

freedomhome wrote:
我告訴你當時法令這樣(恕刪)


其實你對兩個都是多講,

不用提證據,01上面滿滿都是。
jerry2529 wrote:
此外你所說的第2條講的是【健保卡的使用】
第15、16條講的是【健保卡登錄及上傳資料的運用限制】

三倍券屬於第2條範疇,並沒有涉及到第15、16條
你硬要將兩者擺一起討論,沒人可以幫你阿


愚蠢了嗎?

超商IPON插健保卡
不就是第15.16條<健保卡登錄及上傳資料>

還要繼續蠢下去?

另外
你還沒告訴大家

過去你甚麼時候 在藥局及醫療院所以外地方插健保卡?
講話

freedomhome wrote:
愚蠢了嗎?超商IPON(恕刪)


什麼時候三倍劵是健保業務?

健保局的職掌裡面,所謂保險

就只是健保的保險費。

這些護航帳號,不會自行提證。

跟他們浪費時間無用。

這些帳號只是看似在討論,

實質只是要護航。
其實我覺得不用再討論這個議題,反正執政者已經都這麼幹了,講再多也是白搭;網路爭執只是平白給特定網軍賺外快的機會。執政者與其支持者的立場與說詞就是「順我者拿,不然就不要拿!」
便不便民、擾不擾民就看全民的智慧,願不願下次用選票「報復」了。
Brian 168 wrote:
什麼時候三倍劵是健保業務?...(恕刪)

第 2 條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供保險對象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作醫療使用、申辦保險人提供之服務或保險人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
之網路服務使用。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
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三倍券是適用其他政府機關合作之網路服務。
惡魔推銷員 wrote:
第 2 條全民健康保(恕刪)


請在健保署官網公佈,

法律要如何定義,

在執行單位,需要明白解釋。

不是你

或者 你取得民進黨授權

代發行健保卡機關解釋?
Brian 168 wrote:
什麼時候三倍劵是健保(恕刪)


還不是因為小孩子沒有身份證啊,可以申請是沒錯,但非必要的,

若是又要人家去申請一定被罵翻,那若是用戶口名簿,

這也會有問題的,每戶的家庭狀況不一樣,尤其現在單親或是有狀況的越來越多,

一定又會有一堆找民代去抱怨的,用健保卡就是大家都有的,

而且領口罩時不就已經被侵犯N次了,那有差這一次嗎?
惡魔推銷員 wrote:
直接搜尋條文的文字,(恕刪)


繼續護航吧,

健保署的明確說明,公告

請拿出來,告知全民有增加這項業務
kennychu123 wrote:
還不是因為小孩子沒有(恕刪)


其實這個,我都説 自立自強

因為民進黨太爛。

遇到踩兩腳剛好,只是看護航

假正經 假斯文很好笑。

又不懂法律也要不違憲

法律要落實在基本層面,

周到告知被保險人。

沒被通知,不止是一次兩次

這是政府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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