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橘子人 wrote:
標題很清楚說我是對這個1/4制度的疑問!
這是非常有問題的
選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罷免公職人員 門檻降至1⁄4
看清楚了...
全案最後院會表決,時力支持不設門檻,獲國民黨支持
但在民進黨與親民黨共同人數優勢下否決,維持1/4門檻
舊版「雙二一」門檻過高,這是朝野共識
當初國民黨是支持不設限的版本唷
反而是民進黨將這1/4維持!
罷免成功兩要件:
(1)贊成票要超過四分之一的選舉人數
(2)贊成票大於反對票
除了要超過四分之一的選舉人數
還有個重點:
同意票必需大於反對票
同意票必需大於反對票
同意票必需大於反對票
罷免案才算通過
01橘子人 wrote:
我舉個例子,學校班長選舉,班上40人,
小韓22票贏小花18票當選~
小韓當上班長後,班上有10位同學看小韓很不爽,
結果小韓就下台了....
請問這故事合理嗎?其他30同學的權益為何被少數10位同學剝奪?
你編的故事完全不合理,也不符合現實
明明是小韓命支持者放棄投票權益
何來剝奪之說?
以此罷免案來說
94萬票 V.S 3萬票
這已經遠遠高於門檻
甚至超過韓國瑜當選票數
你還要硬拗這是少數?
若韓國瑜對自己有信心
應該呼籲支持者踴躍投票
況且,選罷法是早已訂下的遊戲規則
若不認同,連選都不要選,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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