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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選89萬票,罷免只需要60萬票,民進黨修出的選罷法,讓台灣變成民主國家之恥!!

有人知道黃國昌也差點被罷免

是民進黨版本的選罷法救了他

這有人知道嗎??



贊成大於同意

但參與投票人數未達標

是不是很多人都忘了
風卻變沉默 wrote:
我中華民國的公民
我幹嘛知道別的國家的罷免門檻??


請問
井底之蛙知道是甚麼意思嗎?
freedomhome wrote:
學學罷韓團體付諸行動阿
只剩一張嘴??


學學罷韓團體付諸行動阿
只剩一張嘴??
風卻變沉默 wrote:
別的民主國家我不知道(恕刪)

你傻了嗎?罷免跟作得好不好那有關係?

25%的人可以來霸凌其他人(可高達75%),這才是問題。

你有腦嗎?用一下吧。
隨便的藍 wrote:
學學罷韓團體付諸行動(恕刪)


去讀書吧
freedomhome wrote:
你甚麼時候才要找一個民主國家
罷免比當選門檻低的?


第一階段:提議(1%選民簽署)
第二階段:連署(10%選民簽署)
第三階段:投票(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5%以上,即為通過。)

罷免要三個階段,還要看投票率

當選連投票率都不用看

罷免門檻比較低??? 你在騙三歲小孩嗎



話說罷免這麼容易,怎不快去罷免綠營的議員、立委、市長?

韓粉就只能在這01小小幾百人的討論區整天哭嗎? 有夠可憐

罷免這麼簡單,我期待你快去罷免一個議員來看看拉

Dior0331 wrote:
第一階段:提議(1%(恕刪)


你若喜歡羞辱你自己
自便
你們不過是在不斷證明小綠的水準
====================


為何不少民主國家移除罷免制度?

罷免難過關,因此目前不少民主國家都已經沒有罷免制度,在中央層級官員及民意代表也少有罷免的設計。以罷免制度運用最多的美國為例,只有19個州可以對州長或州議員提出罷免,且多半必須是有特定理由才可提案,但開國至今也僅有兩位州長成功遭到罷免。而在標榜直接民主的瑞士,也只有6個邦可以對地方行政首長及民代提出罷免。

不採用罷免制,各國考慮的多半是對政治制度的穩定。若選舉輸的一方於選後馬上發動罷免,除了會造成制度失衡外,還會使民意代表受到各選區利益的箝制,如此一來民意代表代表全體人民意志的說法就會有所疑問,因此各國對此都有檢討,多回歸到選舉制度本身來實踐代議制度的精髓。
freedomhome wrote:
井底之蛙知道是甚麼意思嗎?


井底之蛙我知道

井底之蛙的意思就是指中國人

中國人被關在井底

以為中國就等於全世界

其他國家的政權運作模式他們一貫看不順眼

那你知道

關在籠子的鳥覺得飛翔是一種罪過

是句話是什麼意思嗎?
freedomhome wrote:
去讀書吧(恕刪)


嫩~~
快滾吧~~
隨便的藍 wrote:
嫩~~快滾吧~~(恕刪)


去讀書吧
這裡不是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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