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980000056 wrote:
這樣子的行為是檢察官(恕刪)
看來通姦罪是一等一的大事,需要動用到檢察官跟司法警察
檢察官跟吳柏毅一樣要隨傳隨到,那麼所有檢察官都優先處理通姦罪這種案子就好了,剩餘的時間再去處其他比較嚴重的殺人,重傷害,毒品,業務過失等案子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通姦刑事:要抓到插入(恕刪)
pug888kimo wrote:
主要是道德觀感與問題(恕刪)
leonheat03 wrote:
事實上通姦即使成案了(恕刪)
leonheat03 wrote:
我沒有說其他的法條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