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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就是在裝傻的!不接受中華民國司法人員,去香港押解殺人魔!

邪惡小多 wrote:
說了,香港的引渡條款...(恕刪)


政治人物不去了解正當法律程序,只是一再的政治操作議題訴諸民粹,
還有不少擁護者跟著塗脂抹粉,這是台灣現況最糟糕的地方。
以上非常認同

但是還需加一點
政治人物不去了解正當法律程序,只是一再的政治操作議題訴諸民粹
很喜歡矛頭先指台灣政府(不論是藍或綠執政),這是也台灣現況最糟糕的地方。

逃犯條例內容範圍是,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 (沒和台灣談過就有依據把台灣寫進去)
台灣一開始就提出引渡申請,但是香港處理是不回應
台灣將蒐證資料要提供給香港,
此蒐證資料只要經港方確認(無論何種方式確認,目的在雙方互承認證據能力),
香港政府就可以執行司法行為,成為一個往後可依循的案例。
但是目前香港政府採取的方式還是"不回應"

說穿了 香港就是因為兩岸政治氛圍不佳壓制了香港了司法
Deoxyribose wrote:

台灣當局是派人去帶他回來,什麼去執法
講那麼難聽
挖鼻孔...(恕刪)


你到底懂不懂法律?????
這些1450噁心至極
從來不尊重別人的法制,只能自己的觀念惡意曲解別人的司法獨立

所有喪心病狂噁心的錯誤全都接受,力挺錯誤的執政當局的各種錯誤政策
我有看過賭神喔,香港法律我還是懂得的,別想騙我。
糟糕,居然公海派人來抓?
dwang wrote:
好可怕,任意沒証據就說別人是中共同路人。...(恕刪)


任意沒証據就抹人綠營1450不是你們的專利
要抹大家一起來抹
而且他說他支持送中條例, 反反送中, 和老共同一個鼻孔啊
有夠低能
那以後大陸公安都可以來台灣押解人犯了嗎?
686crisis wrote:
政治人物不去了解正當...
逃犯條例內容範圍是,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 (沒和台灣談過就有依據把台灣寫進去)
台灣一開始就提出引渡申請,但是香港處理是不回應
台灣將蒐證資料要提供給香港,
此蒐證資料只要經港方確認(無論何種方式確認,目的在雙方互承認證據能力),
香港政府就可以執行司法行為,成為一個往後可依循的案例。
但是目前香港政府採取的方式還是"不回應"....(恕刪)

1.逃犯條例的內容其實是排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任何部分」(反送中)。台灣是否屬於「其任何部分」這一塊,官方說法是「一個中國」,然而法庭上有攻防的可能。

2.台灣「沒有」申請引渡,不管裁定准不准,有提起訴訟法院就會開庭(例如英國林克穎引渡案),這個案子從沒開過引渡法庭,也沒聽說台灣法務部有到香港提起訴訟。

3.即使台灣證物通通送給香港,香港屬英美辯論制法庭,證物要求比台灣嚴格很多,只要任何蒐證程序瑕疵,證物就不具有證據能力(美國辛普森殺妻、南非刀鋒戰士殺妻後來都無罪)。如果這個案子在香港審理,台灣的證物讓我很擔心,很可能最後會因證據不足而宣判無罪。再因「一事不再理」原則,以後再沒有人可以追究凶手責任。
我支持
所以請菜政府出動國家部隊到全世界把通緝犯通通都抓回來吧
哪一國裝傻﹡我們就開幹,不要再軟弱了
Jonney16888 wrote:
有夠低能那以後大陸公...(恕刪)

推上去

讓大家都知道蔡英文跟他的支持者有多可惡

睜眼說瞎話

想轉彎門都沒有
686crisis wrote:
政治人物不去了解正當...(恕刪)
你的説法都是一廂情願,不過不想做的是菜政府,香港在這件事上都沒有以政治理由來解釋,人家拿出來的是法條,你不喜歡也沒有用,你該多爬一點聞和文
政治面上也許因為反送中菜被打臉了,那也是自己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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