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688 wrote:罷工牽涉到法律行為, 資方、勞方是"交戰團體", 期待對手不打擊? 那何必參戰呢?...(恕刪) 在談判桌上戰啦 利損也是憲法要你去扛的 本來這一切就是要逼資方上談判桌 不然乾脆修憲算了勞方向來是挨打團體
阿愈 wrote:在*這期間*用此來干預罷工當事人行為 就是動作多的證明 前呼又後應 (告公會) 實了資方打壓的姿態...(恕刪) 不是打壓,是反制脫序的工會造成更大的傷害。——————————————————長榮罷工給台灣上的一課,天下雜誌資方必須考量獲利能否負擔勞方開出的條件、同意「禁搭便車」條款是否對不罷工員工不公平;而勞方也必須再次審視訴求,公司賺的錢是不是真的沒有分給員工、福利條件是否持續改善中。這次發動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罷工前就把8大訴求拉得太高,對於資方每次提出的對應方案都不滿意,希望透過罷工手段讓資方就範。「工會發動罷工的初衷,就是想複製華航的成功模式,心態上出了問題,」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副教授戴佐敏觀察。...........畢竟罷工權是法律明定給勞工的尚方寶劍,是公民權,有爭取改善勞動條件的權力。但是,罷工要求的條件必須有說服社會的正當性,如果只為加津貼或壯大工會而綁架所有人的不便,恐怕因此重創勞工形象,不顧一切損毀資方利益並不會獲得尊重。
阿愈 wrote:本來這一切就是要逼資方上談判桌.. 勞方向來是挨打團體.. 逼不逼其實都是作戰手段, 但是一切必須吻合法律, 聰明的話, 也必須爭取輿論支持.這次公會既無助於參與行動的會員, 也無助於台灣勞工運動的進展, 一場鬧劇, 令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