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潛艇 wrote:
其實我說我當兵站衛兵遇到耍官威的長官那時如果遇到的是同營的長官會認得
但是同旅不同營的長官一定不認識
因為我們是可憐的野戰部隊四處訓練(OR 流浪)
站衛兵的那個營區是我們營的駐地,可是我下部隊快1年才剛剛回到駐地大約一周
不要說附近營區長官不認識,就連營區都還沒逛完一輪
而且有好大一區的圍牆只是簡單的兩條刺絲鐵絲網,真的怕 有心人 從鐵絲網進來
離題了
其實這位秘書是本單位的長官(不是吧,祕書大人是工務局的,停車場是養工處的,養工處是工務局下屬單位,差了一級)
遇到保全是新進人員不認識自己
最好的做法應該是請保全去找保全認識的長官核實自己身分(用電話方式)
或是自己連繫保全認識的長官告知保全放行(用電話方式)
本來保全剛好是新進人員不認識單位長官不是保全的錯
那這位祕書大人應該體諒新進保全不熟悉單位長官
(其實不是同一單位,上下還差一級,公家單位人很多要做個姓名、照片、電話總表可能要不小本,一百多人應該有)
不用把這件小事的事情放到臉書,還在其內容提到 耍官威 之類的敏感字眼
那就不會有後續的問題
當然這次事情之後這家保全公司大概續約困難了
但是這真是保全公司或現場保全的錯嗎
應該只有一小部分是保全或保全公司的錯
原本只是一件小小的溝通、不認識長官的誤會
被這位祕書大人搞到變一件不大也不小的事情
最後自己還請辭(或是被請辭),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當事人吳政樺是工務局秘書,
養工處是工務局的下屬單位,
但吳政樺臉書說她每天要進出,
如果吳政樺就是在養工處上班,
那她屬於養工處的長官也是沒錯,
並非偶而來視察的上級單位,
像上次役政署署長要進成功嶺被衛兵擋下,
這就沒理由要求衛兵要認識役政署署長,
這種才是耍官威.
事情總有前因後果,
吳政樺在假日介入的是跟自己不相關的業務,
是觀旅局與媒體車輛的問題,
只是剛好經過,
就吳政樺的臉書發言,
觀旅局與養工處的電話都是她聯絡的,
保全只有回話說來3天不認識,怎麼知道妳是不是真的?
也不確認吳政樺身份,也不打電話給觀旅局與養工處來處理,
難道就擋著媒體車輛,
那觀旅局與媒體的記者會要不要開呢?
如果你是養工處的督導長官,
不認為這保全很白目嗎?
不認為這保全的作業方式應該被檢討嗎?
而且並沒有任何事證能顯示吳政樺現場有刁難保全,
媒體新聞不是也採訪了保全,
就事後吳政樺自己誇大說自己耍官威要主秘要求所有保全都要認識她,
被那個詹江村議員說成是市府鄭文燦的秘書,要求市府主秘要求所有市府單位的保全都要認識她.
問題是養工處也有主秘,
養工處也有主秘這詹江村議員知道嗎?
如果是養工處的長官 要求養工處的主秘 要求養工處所有輪班的保全要認識她,
這耍官威嗎?
我認為合情合理,
這應該是保全標配的能力吧?
那哪個才是正確的,
詹江村議員有確認嗎?
用常識推斷當然是養工處的主秘,非市府主秘,
吳政樺有說每天進出,
當然是指養工處,
哪有可能每天進出所有市府單位,
而且要求所有市府單位的保全認識她,
可能嗎?
別單位會理她?
不就是被詹江村議員加油添醋的渲染.
吳政樺只錯在誇張的說自己是耍官威的發言,
有破壞公務人員形象的過失,
並沒有實際耍官威的具體事證,
其他什麼落選酬庸,沒有專業能力,年紀輕輕的妹妹是搞太陽花搞轉型正義的,
不都是詹江村議員加油添醋的抹黑,
還找媒體給媒體資料擴大事件,
根本是被詹江村議員用政治鬥爭的手段做掉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