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菜菜小娃 wrote:有罪就是該罰、不能夠似似而非的掩飾罪行、 "有罪就是該罰、不能夠似似而非的掩飾罪行" 這是你說沒錯吧?請問 "不當"黨產 ,這"不當"是違哪條法? (法律可沒有"不當"這詞)你說國民黨財產有問題,這是檢調要舉證,不是叫國民黨自證/清 (無罪推論)要辦國民黨,也麻煩"依法"來辦還有 依照同原則來說早年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 的土地要不要還回原來地主?這也是強迫當年地主釋地,對現在地主說也是不當得利.當年國民黨帶來的的黃金/設備,要不要還給國民黨?之前吵鬧一時的捐血中心,現在怎不吵了?那個 海霸王土地 要不要順便轉型正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