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就看看1983的內容到底有沒有通過各國全面禁止海拋答案不就有了嗎? 所以對照您之前所說"倫敦公約1996年議定書再這之前連燒不用核電廠那能直接海拋的"是認為1996年以後核廢料才不能海拋對嗎?但實際生效時間卻是2006年對嗎?所以是2006年以前都能海拋對嗎?那原能會所稱的1983年對嗎?如果您再回文也會因為不知道怎麼圓會繼續請我看1983年的內容對嗎?
我是尊重反核的聲音啦不過可不可以科普後再來發文啊不然也把版上討論過讀一讀再來蘭嶼放的是什麼核廢料?是真不知還是故意說的再問,不用核能,要用什麼?不要像隔壁樓有人說的寧可要肺腺癌也不要核能哦什麼綠能也請不要拿出來說,那些在2025前可以發展到當基載能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