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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交根本不是商業行為吧 ?

Jeremy6 wrote:
請問面交有收運費嗎...(恕刪)


名目上沒有收運費,實際上有收,只是賣方將省下的交通費折讓給買方了,因為如果出站面交,運費就會增加,物品價格就可能會變動(當然賣方也還是可以自行吸收再折讓給買方).
Jeremy6 wrote:
請問面交有收運費嗎 ? 如果沒有 那面交就不是商業行為
面交只是拿東西給別人


那你幹嘛無緣無故跟一個網路上的陌生人約地點給他東西?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我很想知道所以要問三次
Jeremy6 wrote:
如果面交違法 那在公園面交是否也違法 ?
公園明文規定不准擺攤不准從事"商業行為"
以後公園面交警察也要取締嗎 ?
面交最大的爭議就是 大多數人認為"站內"傳遞東西給"站外"的人是違法的
那在站內傳遞"照片"或"訊息"給站外的人也違法囉 ?
以後搭捷運還能用LINE嗎 ?

法律上的確是不行啊...只是就和捷運站內面交一樣,想當地鼠鑽漏洞就低調點別搞得人人喊打,至今也不過勸導何曾開罰了?

你在捷運站內或外傳遞訊息,或說完成虛寶交易,和有沒有搭捷運沒有任何關係,你不會因為沒搭捷運無法完成這些事。還要繼續詭辯嗎?
塔綠斑網軍頭子已成淡水河浮屍,各位綠網軍繼續助紂為虐不怕成下一位?
Jeremy6 wrote:
.
.
面交最大的爭議就是 大多數人認為"站內"傳遞東西給"站外"的人是違法的
那在站內傳遞"照片"或"訊息"給站外的人也違法囉 ?
.
.(恕刪)


搞錯重點
你今天“面交”的爭議是
為什麼要面交?”
為什麼要傳遞?“

你說 《大多數人認為"站內"傳遞東西給"站外"的人是違法的》 這句話本身就是錯的,
大多數人是認為涉及商業行為因此"站內"傳遞東西給"站外"的人才是違法,懂了嗎?

你的句子架構應該改成這樣才對
Jeremy6 wrote:
面交只是拿東西給別人
Jeremy6 wrote:
請問面交有收運費嗎 ? 如果沒有 那面交就不是商業行為
只不過你的邏輯是一開頭就錯了。

"當面交貨"這四個字,以字面上來看的確不是交易行為。
但是你發生"當面交貨"這個行為的起因是你已經付錢給賣家,賣家就必須依照契約把貨物交給你,而你們約定完成這項交易行為的方式是"當面交貨"。
所以,在你與賣家之間的"當面交貨"已經不是單純"拿東西給別人"的一個動作,而是進行交易行為的方式。

舉個例子:
"性行為"這三個字,以字面上來看並不是非法行為。
但是如果發生"性行為"的起因是A以暴力脅迫B,B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又無法反抗,被迫與A發生"性行為"。
這時候存在A與B之間的"性行為"已經不是單純"性器官結合"的一個動作,而是觸犯刑法的非法行為。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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