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相較之下瓜哥比較有...(恕刪)
沒記錯這應該是節目設定而不是真的
阿翔說:「這節目太重要了,因為是我進這圈子的第一個節目,謝謝寇桑(黃義雄)把我帶進來,才兩個禮拜,就把我丟到瓜哥的旁邊。」讓他從菜鳥時期就開始在胡瓜身邊學習主持邏輯。
他在《大集合》中被設定擔任嗆前輩的角色,「我是在瓜哥底下小聰明的人,我要去接話,甚至去吐槽」。鏡頭前搞笑,鏡頭外他卻是另一個人,懶得說話,「我就整個變安靜了!我都不想跟瓜哥、董哥、謝忻講話,就放空、看手機。」
就連工作人員順稿時,他也自有一套模式,「有時候我就只是聽一聽,但不想要太多設定好的東西,因為我怕演出來會太假。」在胡瓜身邊多年,阿翔說對方的思路有條固定的軌道,做效果只要拿捏好分寸不「出軌」,就能在大哥身邊游刃有餘。
蘋果報導
bbvvccjojotv wrote:
所以你認同別人侮辱你,你就可以揮拳毆打對方?
你雖然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但你也得吃上傷害罪。
這就是“對的變成錯的”,法官不會認為你受到侮辱,就可以毆打對方是合理的。
我知道你說的, ‘’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指的是罵人部分,但如果被罵而揮拳打人,自己不是也錯了。
建議國文好好學一下
不要說文言文了,連白話文都看不懂


你雖然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但你也得吃上傷害罪。
這就是“對的變成錯的”?
你的邏輯還真是讓人無言呀
吃上傷害罪和公然侮辱,有什麼關係嗎?
因為傷害罪,所以就沒有公然侮辱嗎?
你因為揮拳,但對方對你的公然侮辱,還是存在的
不會因為你的揮拳,就造成公然侮辱不存在
所以沒什麼對的變成錯的
對的(對方對你的公然侮辱),不管如何,都存在
公然侮辱這部份,你永遠是對的
至於你後來的揮拳,那是傷害罪,一樣存在
不會因為對方先對你公然侮辱,你揮拳就不存在
公然侮辱(只要你沒回罵,你對他錯)
傷害罪(只要他沒打回去,你錯他對)
一碼歸一碼,不要混在一起談
還是你認為,因為有了傷害罪,前面的公然侮辱,從你對他錯,變成你錯他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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