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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謝淑薇

corightpy wrote:
所以謝淑薇說直到奧運前兩個月,才得知2016的遴選辦法。應該都是別人的錯?
謝淑薇事件遭到監院糾正 體育署:會深刻檢討
體育署16日因為謝淑薇事件而被監察院糾正,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表示,網球協會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確實延誤了不少時間,因此會在了解之後深刻檢討。

謝淑薇去年因質疑教練選拔標準不公而退出里約奧運,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教育部體育署,認為體育署未督促國訓中心專案培訓,告知選手權益也未公開透明,有重大瑕疵。

監委指出,體育署設置競技組,負有審議全國性各單項運動協會所屬參加國際性運動賽會選手培訓計畫及教練、選手名單的任務,但對於中華網協遲至去年3月16日,始由國訓中心同意備查「里約奧運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且於去年5月27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各選手,不僅未能履行核定程序,亦未督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專案辦理培訓措施。
chiashin wrote:
謝淑薇事件遭到監院...(恕刪)
2016年5月27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這個是經過國訓中心審定過,網協才發的)分別通知5名入選奧運選手的教練。

但我認為 2015年就有已有將初稿告知了其他選手教練了(接近奧運門檻:盧彥勳、莊佳容、双詹、詹謹瑋、盧威儒、連玉輝、莊文騰、詹元良、詹佛成)。
但就謝淑薇沒被告知。(謝說從未被告知)

初稿已告知其他選手教練?好,那有依據嗎?

因為當謝淑薇怒批在奧運前兩個月才被告知。這時,為何並沒有任何其他選手教練跳出來說:「這次通知真的太晚了。我們也是在奧運前兩個月才知道的。」

沒關係,下一段,我會講得更明白。

而我之前也說過,2012年、2016年遴選辦法審定也都是落在奧運年的三月左右,兩屆奧運時間點並無不同。

因為上屆是謝父取得教練證,所以上屆謝就不抗議?

在網路上有一個陰謀論是,「網協為保證双詹拿到教練證,所以將遴選辦法只告知詹家,刻意不告知謝家
如此,謝以為遴選辦法與上屆相同,所以謝單双打排名平均衝刺;而双詹只衝双打排名,所以最後双詹得利,取得教練證。」


我們來看這陰謀論的可能性。

先說遴選辦法制定時間點。依謝淑薇FB上連結懶人包的網協公文資料,「2016年遴選辦法」,是在2015年2月5日初審送出。而遴選辦法最大的改變是「以單打、雙打排名同時評比,以排名最高者之指導教練優先遴選。」
而這時的双打世界排名(2015年2月2日)是:
謝淑薇(5)———剛與彭帥拆伙5個多月
詹詠然(23)
詹皓晴(37)
莊佳容(67)
如此看來,此時遴選方式的改變,對謝淑薇(5)最為有利。
(對於遴選辦法改變,謝是沒意見的。謝有意見的是,沒被提前告知。)

現在來說陰謀論。
這個陰謀要能成功,就必須是要確保謝家在奧運前一年都無法得知遴選辦法已經改變
但這是不可能的辦到的,為何?

網協可以隱瞞謝家。但謝家可以去問其他選手與教練便可得知。(接近奧運門檻:盧彥勳、莊佳容、詹謹瑋、盧威儒、連玉輝、莊文騰、詹佛成)

那或許會有人說,網協為避免謝家得知,對其他選手教練也消極不告知。但這也不可能。
因為就算這些選手教練在奧運前一年也沒收到通知,但他們也一定會主動去詢問遴選辦法。不可能等到奧運前兩個月還一無所知。

而後來的事實也證明了其他選手教練,在奧運的前一年應該就都已經知道遴選辦法。
因為當謝淑薇怒批在奧運前兩個月才被告知,這時並沒有任何其他選手教練跳出來說:「這次通知真的太晚了。我們也是在奧運前兩個月(或前半年)才知道的。」

網協的陰謀若要成功,必須沒有破綻。只要謝家有人去問,這個陰謀馬上失敗。

所以我認為最大的問題在於,謝家人自己的疏忽。

謝是上屆奧運國手,謝父是上屆奧運教練,謝兄要搶這屆奧運教練。而奧運剩不到兩個月,結果謝家人還沒收到這屆遴選辦法的任何消息,謝家人也不會覺得奇怪,請問,這合常理嗎?


再從叧一個角度去看,就算2015年2月,謝淑薇就已知遴選辦法改變,放棄單打,只拚双打(和双詹一樣)。
那2016 年6月,謝淑薇(沒有彭帥)有把握自己双打排名一定會超過双詹嗎?(謝至少要世界前5名)

双詹世界排名5,6,謝至少要排名5以上,才能爭取教練證。
再來說說那個害我被打臉的「教練選手遴選辦法」。(可惡,現在臉還有點痛...)

我不是體育人,以下只是講個概念,有錯請指正。

對於國家賽事,奧運、亞運、世大運,政府會規定取得參賽資格的各單項協會,必須在大賽前設立協會選訓小組,開會討論擬定「教練選手遴選辦法」,並送交國訓中心。(可google「教練選手遴選辦法」,會有一大串)

所以各單項協會必須召開會議,擬定當屆的「教練選手遴選辦法」(我猜至少要在賽事的一年前就要擬定好,選手才能依偱備戰)

而不管此次開會擬定的「教練選手遴選辦法」與上屆相比有無更改,還是得送交國訓中心審查。(例行公事?)

謝淑薇至少參加過一屆奧運、兩屆亞運、一屆世大運。而每次賽事、每一屆都會有當時擬定的「教練選手遴選辦法」。所以謝家父女對遴選辦法的擬定與公告時程絕不陌生。

假定網協真的沒有提早將遴選辦法通知到謝家。那會產生兩種可能:
1謝家人不清楚遴選辦法的擬定與公告時程,所以也沒有去詢問,直到2016/5/27才知道。(依以上分析,這已不可能)

謝家人清楚遴選辦法的擬定與公告時程,只是忘記要去詢問,直到2016/5/27才知道。

如果謝淑薇在自家人的疏忽下,棄賽是合理的。

那2020年下屆奧運,李亞軒、徐竫雯(未來女網新星)若是拚到了奧運資格,但卻在奧運前兩個月才知遴選辦法,那應該也可以合理棄賽囉?

謝淑薇很清楚遴選辦法的擬定與公告時程,都可以合理棄賽了。

李亞軒、徐竫雯是第一次參加奧運,那棄賽應該就更加合情合理了,不是嗎?



以下是截錄教育部體育署的資訊:
「各奧運競賽種類之全國性單項協(總)會(以下簡稱協【總】會)應設置 2016 里約奧運參賽計畫選訓小組(以下簡稱協會選訓小組),並應主動會同專項輔導委員、運動科學小組成員、協(總)會選訓小組及教練依近一年(屆)各項相關國際賽成績自行評估,並依自評結果,擬訂選手培訓及參賽實施計畫(如附件一),並檢齊相關資料,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以下簡稱國訓中心)彙整後,提送訓輔小組辦理審定後,據以實施,修正時亦同。」

corightpy wrote:
假定網協真的沒有提早將遴選辦法通知到謝家。那會產生兩種可能:
1謝家人不清楚遴選辦法的擬定與公告時程,所以也沒有去詢問,直到2016/5/27才知道。(依以上分析,這已不可能)
2謝家人清楚遴選辦法的擬定與公告時程,只是忘記要去詢問,直到2016/5/27才知道。
你也不用一直在(應該).

送你兩個關鍵字.
去查查看有沒有(公告),時處2015這個年代,寄電子信件符不符合(公告)要件.

結論:再送你兩個關鍵字(黑箱).
Ste100 wrote:
你也不用一直在(應該)
好,我不說應該,我改說「確定」
確定除了謝家,其他教練選手都在奧運前一年就知曉遴選辦法(不管是被告知或是自己去詢問)
證據:
此次退賽爭議如此之大,即使是奧運賽後,也沒有半個選手與教練出來緩頰:「奧運前兩個月才通知,確實太晚了。」

難道你要我相信大部分選手教練,也都是奧運兩個月前收到電郵才知遴選辦法,也都沒事先去探詢?
如果真是這樣,為何沒人願意出來幫腔一聲?

叧外,教練的作用,不是只用來爭取教練證的。教練除了訓練指導球員外,叧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了解當屆賽事規則與遴選辦法。

謝淑薇有兩名教練(一個奧運教練,一個奧運準教練),結果到賽前兩個月都還一無所知。一無所知就算了,還不去探詢,這合常理嗎?

簡單來說,一個有多屆國家賽事的選手與教練,在家裡一直坐等著遴選辦法,直到奧運前兩個月才知,這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不論是網球或是其他運動項目)。

假設2016年奧運,羽協兩光,直到奧運前兩個月也還沒通知羽球選手遴選辦法。那我們的羽球一姐戴資穎和其教練賴建誠,也是呆呆地待在家裡等消息囉?


Ste100 wrote:
送你兩個關鍵字.
去查查看有沒有(公告),時處2015這個年代,寄電子信件符不符合(公告)要件.
我不知道你想說的是 2015 還是2016?
先假設2015年謝家沒有收到任何形式通知(包括公告、電郵、app)

而2016有公告嗎?世大運才剛結束,你可有在網協官網看到世大運的遴選辦法嗎?沒有,因為應該都已經刪除。更何況2016年奧運。
至於那些2016年以前還留存的資料,都是跟錢相關的(只有一篇例外,例外原因請看它下方的臨時動議)。現在網協上面的公告,有關遴選辦法的,只有「2018 年亞運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及培訓隊教練選手遴選辦法審議」。

我知道你想說:「根本就沒公告!你說公告已刪除。那證據呢?」

好,那也假定2016年網協沒有任何遴選辦法公告,只發了電子郵件通知。

所以你是認為,只要2016年5月27日有公告(不是電郵),謝就不會覺得太晚知道?就會接受遴選辦法改變?就不會退賽了?


黑箱是指「謝淑薇指控遴選辦法偷偷擬定是黑箱作業」?
如果是,去看陰謀論那篇,我懶的再打。(若有不合理之處,請指出)

若黑箱指的是別的,請明說。
為了一己私利,為了塑造自己是「受害者」的形象,什麼謊話都說的出來。






引言 2017-09-23 22:39 by chiashin
謝淑薇事件遭到監院糾正 體育署:會深刻檢討
體育署16日因為謝淑薇事件而被監察院糾正,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表示,網球協會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確實延誤了不少時間,因此會在了解之後深刻檢討。
謝淑薇去年因質疑教練選拔標準不公而退出里約奧運,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教育部體育署,認為體育署未督促國訓中心專案培訓,告知選手權益也未公開透明,有重大瑕疵。
監委指出,體育署設置競技組,負有審議全國性各單項運動協會所屬參加國際性運動賽會選手培訓計畫及教練、選手名單的任務,但對於中華網協遲至去年3月16日,始由國訓中心同意備查「里約奧運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且於去年5月27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各選手,不僅未能履行核定程序,亦未督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專案辦理培訓措施。
就在樓上你就看不到,該換眼鏡了吧.

還是你覺得監察院應該直接說,,(黑箱)是錯誤的行為,不可再犯.
監察院的這個「告知選手權益也未公開透明,有重大瑕疵。」————這個僅適用於謝淑薇,並不適用於其他選手。

因為其他選手教練都早就知道遴選辦法,即使沒被通知到,至少也會去詢問。

為何就只有謝家人在家呆呆地等消息?也不去詢問?

而「未公開透明」,也還必須要謝家人如此完美地配合演出,才能成立(不去詢問)。

一旦謝家有人去問,當場就破功了。



你能順便解釋一下上面的圖,謝淑薇為了退賽不被責難,是如何地「睜眼說瞎話」嗎?
監院糾正該分3個層面來講.

1.未盡到"及早/公開透明",這應是針對所有選手權益而言(雖然起因是謝)

2.網協早在2015/2已把遴選方式送審,從這時間點來看,新出爐的方式其
實是對謝有利(此時謝的雙打排名仍高於詹家姊妹).

3.網協通知的時間,似乎歷屆都晚,並沒有唯獨里約奧運,如此也就說不上
是刻意要整謝.


監院糾正,並不等於證實謝所控訴的"被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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