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gerno2 wrote:
為了別人健康???...(恕刪)
1.不要無限上綱! 開車、用電、煮飯等,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是必要之惡! 但吸菸不是!
2.你要說我開車污染空氣,講的是事實,我一點也不會覺得被污名化!
gnndyy wrote:
成年人吸菸率從民國79年32.5%降至民國103年的16%
肺癌人數卻成長一倍.
男性吸菸率為30%,女性吸菸率為4%.
男性得肺癌人數4成是不吸菸的.
女性得肺癌人數9成是不吸菸的.
這種統計數據還能將菸害說成是肺癌的主因.
你這不願面對事實的態度.
當然無法繼續討論下去.
就別浪廢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