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瞭解福島核災為什麼是人禍,首先要先瞭解到日本特有的官僚與相關產業緊密勾結的狀況。日本政府主管機關、與被管理民間機構間有非常嚴重的官商勾結狀況,往往主管機關官員退任後,就到被管理的民間機構擔任高官或爽缺(跟台灣差不多)。以核能產業在日本的發展為例,由於主管官員往往最後都兼任核電廠的高等職位。因此在日本發展成了所謂的原子力村,大家一家親的結果導致了日本的核能管理機關逐漸失能。更嚴重地,日本在這樣核能監理近親繁殖的情況下逐漸封閉,因此日本雖然是核能技術輸出國,但在核電廠監理與管理上績效遠不如臺灣,甚至績效低於全球平均表現。同時日本核電廠也不願意引進國外各核電廠間經過實務交流後發展出來的實務,導致福島核電廠的緊急事故處理程序之水準遠遠不足以應付緊急狀況,乃至於因為成本考量拒絕為可能的風險做好準備。。舉例來說2002 年,美國就已經公布了Mitigating Strategies Requirements from Order EA-02-026, Section B.5.b, the Subsequent License Conditions, and 10 CFR 50.54(hh)(2)EA-02-026 (俗稱為B.5.b )這個核能電廠事故抑緩強化方案,但日本始終沒有導入。如果福島當初有參照B.5.b 來執行的話,很有機會福島不會走到今天這地步。早在福島核電廠發生前,福島核電廠有可能被海嘯侵襲的可能性就已經被提出。然而東京電力(經營福島核電廠的電力公司),卻因為成本考量並沒有加高海嘯牆,最終導致了可悲的福島核災。
首先請明白一件事情,臺灣不會發生福島式的核災。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天然環境的差異。福島核災是由於長達500 公里的斷層發生了錯動地震後引發的海嘯造成的。500公里的斷層甚至比臺灣還長,所造成的地震也遠大於臺灣記錄上所有的地震,如果這麼嚴重的斷層錯動發生,你應該先擔心整個臺灣斷成兩截。臺灣目前最長的斷層都在中部,這也就是為何台灣核電廠都設在南北兩角的原因。地震的大小是由斷層錯動的長度成正比的,並不是小斷層也會爆發有大地震。有關地震成因,人類研究已久,這都有科學考據,用自己的想像去猜測並沒有意義。很多人擔心臺灣的核電廠耐震力不足,甚至批評核四廠的耐震力遠低於福島核電廠,然而反核人士用的卻是拿臺電的基礎岩盤加速度與反應器廠房的地面層加速度相比。事實是如果都討論反應器廠房的地面層加速度,核四廠的設計是可以承受647 gal 遠高於福島地震時的550 g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