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災鞅 wrote:設立一個部門吃預算請人去弄? 當然就是如此,不需要太懷疑......假新聞罪嗎?沒嚴重到恐嚇危害安全罪怎麼告? 「恐嚇危害安全」本身定義就很模糊,轉貼「明知的假新聞」有沒有罪?不知著無罪,若是已知者?真想辦人,方法多著.....
莫災鞅 wrote:網路上假新聞流竄,..CHROME瀏覽器進入某些網站會顯示此網站有可能為惡意網站請確定是否仍要前往同理這也屬於妨害自由還不趕快去告.... .(恕刪) 你選擇要按"前往"他有阻止你嗎?
莫災鞅 wrote:同理你選擇繼續分享也不會有人阻止你......(恕刪) 還在跳針?第一,不只一個瀏覽器,可以自選。第二,使用者可以選擇設定,完全關掉安全等設置。您一直搞不懂,以上所有都是可以被選擇,甚至完全不要安全,那位搞技術難道不知,很多開發初期是把所有設定取消。今天您政府插手,老白性可去機房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