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無線電白牌車滿街跑,然後你們卻跟我說uber不合法?

kami99 wrote:
看到順便問一下,在新竹常常看到白牌車旁邊有貼一個OK的標示,這是什麼?
還有就是貼這的標籤通常開車都很兇...有些還是超兇的...他們是車隊嗎?

另外我在嘉義當兵也有搭過白牌車,其實有些真的是甘苦郎討生活的,品質跟安全不敢說有,
但相處真的會覺得人都很客氣也不免感覺有些同情他們,部分都是諸多原因找不到正常工作才選擇此辦法的,覺得也沒必要趕盡殺絕,反正不管白牌或計程車都有不安全的風險,要怎樣搭就看大家了。


新竹這裡的
簡單來形容
就是飆車族兼差載客
kf211434 wrote:
沒關係,畢竟台灣人對於新經濟.新科技的了解.應用太少
商人把既有的營利模式找個口號包裝,就有人把它捧者當寶


一、可別講得一副支持uber的人都是無知鄉民一樣喔
商人針對客人需求搞出新模式,乘客當然支持。

至於不支持的,我比較認為反正也沒在搭小黃,沒差,才會講出一堆理論上的風涼話。

二、uber在系統上也不是什麼新玩意喔,衛星這些55688也一樣有,雖然他的即時行車APP,一點也不及時,常常有幾分鐘的時差,例如地圖上司機到了,但司機又過了三五分鐘才到,或者司機到了,但地圖上的小車還遠遠的在另一條路上。

加上uber多個雙方評價系統,對乘客來講是很實在的。

我叫55688的時候,就無法得知司機評價好壞,也無從選擇。其實55688也有評價,但你看不到,有跟沒有,有差嗎?新的經濟模式就是要透明、即時,55688並沒有做到。

而我坐車經驗就是,爛的司機就是爛,好的就是好。公開透明的評價制度當然很受歡迎。

如果評價不公開,對服務好的司機並不公平,他做口碑幹嘛?累了自己不是嗎?
uber的制度比小黃好許多,這才是被人家當寶的真正原因。

你去買東西難道不想買個好點的東西?你說不會在意東西好不好啊,那我敢說只有沒什麼在買東西的人,才會說這種風涼話。

三、台灣的確對網路衍生出來的新經濟模式,應用不足,而這跟民風、及政府法令有很大關係。為何中國有那麼多自己的微信,或支付寶,人家的法令有跟著時代在改變。

而我們台灣人只能用歪國人的臉書、賴
而uber也是歪國人的,為何支持?因為這種被壟斷的行業,唯有靠個拳頭更大的來打破。為何不讓錢自個賺?就好像問我為何不支持國片一樣,因為自己的東西太爛,經營者不但想壟斷,做法也很傳統官僚。我們自己人也打不破這局面,只好縮小到求乘客個人利益。

四、如果真的對電腦網路時代的新經濟模式稍有了解,別跟我說你不知道這些都是礙於法令的問題。其實台灣的軟實力很強,但軟實力也需要有個開放的環境,來孕育。光是從uber就可以知道,軟實力不只打不過政府官僚,還要同時面對不喜歡新東西又固步自封的群眾(市場)。

台灣這種環境能孕育出什麼?就是只能孕育出歪國人的東西,錢都給外人賺光光、看光光、摸光光,就像柯P還洋洋得意說官方交流都用賴,這就像一個小姐內褲被看光光,還洋洋自得自己穿了新衣裳。
小鐵子 wrote:
一、可別講得一副支...(恕刪)


上面講的落落長

我就是不懂這個"新經濟"是新在哪裡?

你自己也說這東西不是新玩意,現成也有55688

那為55688能照法規下去走,UBER就是不能?
小黃只想要自己拿好康的

9成以上 自己拿不出素質來

很多人會覺得 小黃 守交通法規嗎? 你都職業駕駛了



不然這樣好了


小黃

取消 燃料稅 牌照稅 免繳

加油沒補助

交通違規加重罰金

適者生存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sandg999 wrote:
小黃

取消 燃料稅 牌照稅 免繳

加油沒補助

交通違規加重罰金

適者生存


挺好的呀,這樣相信能夠存活下來的司機一定都是品質不錯的

但當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時,也請消費者別嫌貴就是了

看看隔壁日本計程車的水準與車資的正比
Daniel.C0555 wrote:
我笑了肇責不在司機...(恕刪)


盡量笑
乘客險的賠償機制保險公司就是這樣制定
怪小黃有用 政府規定就是要保這險種啊
你如果想討論代位求償機制或是這類保險的合理與否可以另開一樓咱再討論以免歪樓
而且UBER連這都沒有你不責怪 反而怪起小黃 我也覺得很奇怪

另外你提到大陸網約車管理辦法
我懷疑你真的有看過嗎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

就不貼全文了 詳細自己看 節錄幾個重點

第二條 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本辦法所稱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是指構建網絡服務平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
(所以就是網路預約出租的計程車啊 不是資訊服務業喔)

第二章 網約車平臺公司
  第五條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臺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信息的條件,網絡服務平臺數據庫接入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臺,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三)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所以UBER資料包含稅務營收要全部給政府監管喔 沒法逃避稅務了好棒棒)
外商投資網約車經營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
(又一次告訴你不是資訊服務業 是網路預約的計程車業喔)

第八條 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對于網約車經營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明確經營范圍、經營區域、經營期限等,並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第十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並向企業注冊地省級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後,方可開展相關業務。備案內容包括經營者真實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等。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符合電信管理的相關規定。
(總之就是告訴你UBER不是資訊服務業)

第十三條 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按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審核後,對符合條件並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所以還是要請牌喔)

第十五條 服務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駕駛員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按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核查並按規定考核後,為符合條件且考核合格的駕駛員,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所以還是要等同台灣的執業登記證喔)

第十七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技術狀況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一致,並將車輛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也是要保險喔)

 第十八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一致,並將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UBER要跟司機確立勞雇關係喔)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有價格違法行為。
  第二十二條 網約車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的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
  第二十三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依法納稅,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充分保障乘客權益。
-------------------------------------------------------------------

個人結論
難怪UBER中國玩不下去乾脆給併購了
說穿了管理辦法就是把計程車管理辦法文字修改成網路預約計程車管理辦法
繞了這一大圈 還不能像計程車般巡遊攬客 地方政府還能規範費率及司機數量
不但要照計程車規範反而限制還比計程車多一大堆
突然很希望台灣盡快比照大陸製頒這種辦法出來了
前陣子才為了讓UBER解套 打算讓計程車不限車色自訂費率
然後再把計程車管理辦法修改幾個文字就可以變成網路預約計程車管理辦法嚕

另外以上的大陸管理辦法還只是施行大綱
各地方政府還可以訂立細則加強規範喔

本來UBER要合法很簡單只要遵從國內現行的管理辦法並納稅就好
非要繞一大圈讓計程車管理辦法加四個字網路預約才能合法嗎





來看看大陸蘭州地方政府的網約車管理改革
蘭州燒餅不知道好不好吃
蘭州網約車管理細則初步方案將上報 控制數量 規範運價
節錄部分文章 要看全文的自己看

目前蘭州市網約車管理細則正在加緊制定,最快將於8月10日制定初步方案並上報蘭州市交通委及市政府。同時,蘭州市城運處有關負責人還結合蘭州市實際情況,對網約車新政進行解讀。

A 重點改革網約車拉客
《指導意見》和《暫行辦法》對出租汽車的業態作出了嚴格的界定,即出租汽車分巡游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巡游出租汽車為傳統出租車,而網約車則嚴禁巡游拉客。
(就是告訴你UBER你也是計程車啊只是叫車平台不同)


B 根據需求控制網約車規模數量
全市網約車的規模數量將根據實際需求進行控制。“無論從道路交通承載能力出發,還是考慮新舊業態的協調發展,網約車的數量都不能無序增加。”蘭州市城運處有關負責人稱。
在車型方面,網約車必須高於巡游車,以達到為乘客提供差異化服務的效果。
在價格方面,《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運價由市場價與政府指導價相結合
實行市場調節價並不利於乘客。若政府定價,網約車價格肯定要高於巡游車。”該負責人介紹。
(地方政府有權決定費率喔就像計程車一樣)
在監管方面,所有網約車必須在政府監管之下運營,交通運輸部將建立全國性的網約車監管平台,蘭州市也將建立地方性網約車監管平台。

在准入條件方面,所有網約車必須加裝行業管理規定的衛星定位、應急報警、計費系統等設備。
與巡游出租車駕駛員相同,網約車駕駛員也需要取得出租車行業從業資格証,並具備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危險駕駛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酒后駕駛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連續3個記分周期未記滿12分記錄等條件。
(如果台灣比照辦理 UBER司機也得要執業登記證嚕還要加裝跳表)

此外,根據(傳統)出租車行業改革思路,蘭州市還計劃對全市所有出租車的標識進行統一,此次網約車改革過程中,也將考慮是否對網約車進行統一標識。
(什麼 難道要UBER車輛也掛上醜醜的車頂燈還是要車身上貼貼紙或是統一車色)

------------------------------------------------------------------------
有人認為大陸跟上時代 制定法規 好棒棒
那我也要一起讚聲
我個人是支持台灣比照大陸的管理辦法來規範UBER

Daniel.C0555 wrote:
職業駕照只要有手排...(恕刪)


這麼簡單好考
UBER素質這麼高更應該要求旗下司機去考啊
沒道理素質差的小黃要考 素質高的UBER駕駛不用考

而且更重要的是執業登記證
不是有職業駕照就能開小黃
那個才難考且有警察機關認證
而且還限區執業 不是說考了桃竹苗區就能全台攬客

UBER素質這麼高為什麼都做不到

家菲狗 wrote:
來看看大陸蘭州地方政...(恕刪)

很好
我也很認同台灣立專法來管理網約車
要繳稅
要職業駕照都好
只要照法律來管理
而不是硬把那計程車管理法來套在網約車上
至於資訊業的部分
那是uber的說法不是我說的
今天我不搭小黃是小黃不長進
小黃就算導入類似uber的app
其中的評鑑制度是否可以落實
把不好的司機汰除
否則小黃想提升競爭力
跟本就是天方夜譚
Daniel.C0555 wrote:
很好我也很認同台灣...(恕刪)


看來溝通後 UBER該接受管理咱倆都有共識

可是看大陸的專法就是把計程車管理法套進去啊
日前咱政府宣布了計程車將不限車色及自定費率
把這兩條加進去計程車管理辦法然後UBER自組車隊不就好了
一定非得要加4個字網路預約
變成網路預約計程車管理辦法才能被管理嗎
看不出現行計程車管理辦法 哪條UBER是難以作到的


其實我個人覺得未來UBER跟計程車會互相融合
國內已經有車隊也同時採APP叫車系統可以網約啦(雖然目前功能還不及UBER)
但是他依然遵守現行計程車管理辦法
難道使用電話叫車的也要電話預約計程車管理辦法嗎

總之也希望國內車隊也能加強或採用APP系統並提升服務應該就能皆大歡喜了吧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