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 wrote:
看錯發文單位我是搞...(恕刪)
希望台北市的法制局的功力比你強,
不然上了法庭馬上被ko。
tgdlyg wrote:
合不合格是要比對對應規範的數據,
很多廠商是不比對或是拿其他規範來比對誤導消費者,
遠雄何不公布報告呢?
看看第三公正單位報告內容是證明了什麼?
到底第三公正單位是證明樓梯是非主要結構?
還是證明樓梯開口是非主要結構?
說樓梯是非主要結構這算是沒錯,
tgdlyg wrote:
看錯發文單位我是搞...(恕刪)
joseph132 wrote:
遠雄下風?
那就快刀斬亂麻啊
拖那麼久 傷害的是誰的利益
世大運還要不要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