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遠雄態度上的轉變,就可以知道他們已經做好相當的準備,柯市府目前亂無章法的一直丟話題測風向,市長副市長一直不同調,讓人看破手腳。我猜新執政黨也是頭抱著燒,這位素人市長當初也算他們打擊國民黨的武器,本來希望他就騎騎單車就好,結果在首都搞了個370億的烏龜池。
dolcewind wrote:從遠雄態度上的轉變...(恕刪) 新政府其實聰明的很先讓婉君把柯P鬥臭接下來要扶柯或貶柯資源在手上司法聽自己如果要立威整頓柯P可以創造的網路聲量絕對遠遠超過拆除中正紀念堂之類的落伍轉型正義要潮, 當然是整柯P, 誰想看整老蔣啊?
大巨蛋談復工 柯:按新公安標準議員戴錫欽表示,按照台北市長柯文哲一再的言論早就應該解約,有那麼違約事實,竟然要談和,「我們都被你(市府團隊)耍了?」北市府讓大家看破手腳。而他也說,柯之前接受媒體訪問,說遠雄要復工要經過政府新的公安標準。林洲民解釋,並沒有新的公安標準,而是過去大巨蛋只有蛋體要進入性能式法規,現在是全區都要性能式法規。---我都看傻了
VICCHEN2006 wrote:81處是主要構造?...(恕刪) 市府引用建築法58條未按圖施工,未改善勒令停工,大雄反擊建築法70條變更可於完工申請執照時一次報驗。雙方好像都有所本,但看起來立法的本意58條應該優於70條,畢竟市府是主管機關有行政裁量權,或是其他網兄有另外見解。
royfu83 wrote:市府引用建築法58...(恕刪) 建築法58條除了勒令停工外,還可以要求改善。台北市政府有給限期改善嗎?直接給你勒令停工,限時撤出工作人員,不管比例原則,連工安部分都不顧了,還有臉談公共安全?
royfu83 wrote:市府引用建築法58條未按圖施工,未改善勒令停工,大雄反擊建築法70條變更可於完工申請執照時一次報驗。雙方好像都有所本,但看起來立法的本意58條應該優於70條,畢竟市府是主管機關有行政裁量權。 +1反正市政府球員兼裁判最後法院裁決,還是要依照主管機關的解釋 而主管機關不管中央或地方,到時候都不是遠雄這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