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tc328 wrote:媒體在人還沒死之前就已經把單方面的說詞當成真相,大肆宣揚
1.人都死了,有真相嗎??人還沒死都無法證明了,人死??
Pan.tc328 wrote:帶女人上海巡艦,跟帶女人上海巡艦做愛;這是兩回事。
2.很多事就是這樣,我只看到警艇帶女人上去輪砲船標題..這有沒有,是不是事實.我想應該有
很明顯你也只看標題啊!你在乎男主角的說詞嗎?看來不在乎,你覺得有帶女人上海巡艦就一定有做愛。
Pan.tc328 wrote:女方說有上船做愛,男方說沒有上船做愛;記者覺得應該有,就報了。這算有憑有據?
3.記者會不會亂寫~會,但記者是不是無憑無據??記者不會笨到自己掰故事或搬石頭砸自己腳.所以你就不能自殺,這是你的問題,只有當事人能解釋
記者的作用..他不是檢察官,他不能傳證人,不能訊問,他不是法官,不能判人生死.可是他可以把他所聞所聽..報給人家看
記者只把所聽所聞報給人家看,卻不詳加查證......那有什麼資格做記者?跟天橋底下說書的有什麼不同?
Pan.tc328 wrote:該怎麼報?如果男方沒有說法,女方堅稱只有聊天看電視;就報:女明星與某男去摩鐵房間休息2小時,聊天看電視。
4.女明星跟某男去摩鐵房間休息2小時.你認為新聞該怎麼報,大眾怎麼想.女明星說沒有沒有就只有聊天看電視..
不然記者寫報導要像羅貫中寫三國演義一樣,三分真實七分杜撰嗎?
Pan.tc328 wrote:他的說法就是帶女人上海巡艦,如此而已;莫非他的說法不如預期精彩,你跟記者都不採信?
今天,海巡沒正當理由帶女人進小小100頓,200頓的船,又是具司法概念的警察,國家公務員.他又沒辦法具體解釋..
Pan.tc328 wrote:你的意思是說,記者只要聽到某個小道消息就可以發個報導捅人一刀,然後受害者要自己止血,如果止血不住那就等著失血過多死亡?
那其他的人又怎麼說新聞報導是錯的
你就是不能自殺.面對問題,一關關的解
群眾,長官,法官..你只要能說出具體實證..人家會給你公道
你解釋不清,那就概括承受
這叫新聞暴力,不叫新聞自由。
Pan.tc328 wrote:錯了!男方的臉已經曝光。要承受他人的指指點點:這傢伙把女生肚子搞大就不負責。
1,2支小過,頂多考績丙而已
1,2支大過,頂多老子不幹而已
Pan.tc328 wrote:你記者今天不詳加查證就大肆報導,然後要被報導者自清?
你今天一了百了,然後把責任推給記者??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我沒看照片,我也沒看名字,我沒看他跟女的..誰是誰我不需要知道,我只知道這件事..
幹~又來了,每天國防部,阿帕契..還是有白目的官員帶女人上船而已
誰知過2天,他自殺了??為了這種鳥事自殺
2.台灣是男女假平等的時代..所有有關男女..男性一開始就是輸家
3.他們二人的事..他們自己去打官司..女的找記者寫一通,男的也可以找記者找立委..台灣要爆料太容易了
4.他是警官..2線x星,國家特考..在司法訓會找檢察官..上一些範例.海巡署不斷得案例宣導,每天報紙也會報..人生的險惡他會不知道??
海巡就是不能跟大陸人士交往.光聽口音我就知道她是大陸人士,光從年紀..
全部都能預期,他還做了帶女人上警艇的事
5.台灣官很多保障..行政救濟,刑事訴訟法也有很多證據流程,這他很清楚
當你被告,你可以請律師,也可以請檢察官替你調查有利的證據..
女的說你有,你說沒有..你是海巡人員,長官當然架設..要你提出證據..這好像也沒有太大問題.你提不出來..你只能摸摸鼻子,幹倒楣而已
你自殺代表什麼??難道事情會倒過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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