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gugu wrote:誰瀆職了?市長為了...(恕刪) 當然可以提高標準,但請用在下個案子,之前大家都談定的事,白紙黑字寫著,居然可以來個髮夾彎。那以後大家都不要打合約好了。這不是失職濫權那甚麼叫做失職濫權?
TET wrote:更改樓梯位置,牽涉...(恕刪) 這邊幫你Update一下政府有依法事實上政府的權力很大舉例來說1.交通警察可以坐在辦公室逕行舉發你違規不用任何證據2.台北市政府勒令停工也是屬於他的裁量權3.高雄市政府一樣可以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對日月光勒令停工作了就是作了你只能自認倒楣,摸摸鼻子,訴願,行政訴訟,國賠有錢人財大氣粗,閒閒沒事幹,還可以找律師代理人走完流程一般老百姓呢?呵呵!!所以每次看到一堆覺醒青年在那邊搞民粹帶風向我都很想問你知不知道你正在釋放一隻很可怕的怪獸
Tom_Deng wrote:1.交通警察可以坐在辦公室逕行舉發你違規不用任何證據 我挺好奇交警怎能坐在辦公室逕行舉發??小弟從18歲考到機車駕照到現在20年,只收過兩種罰單1.現場被攔檢,開罰後要我簽名的罰單2.被照相機拍了以後,罰單連同我帥氣的騎車照片一起寄來可否請教這位Tom_Deng大能解釋一下給小弟學習一下
maxplayer wrote:我挺好奇交警怎能坐在辦公室逕行舉發??小弟從18歲考到機車駕照到現在20年,只收過兩種罰單1.現場被攔檢,開罰後要我簽名的罰單2.被照相機拍了以後,罰單連同我帥氣的騎車照片一起寄來可否請教這位Tom_Deng大能解釋一下給小弟學習一下 你聽過烏龍罰單嗎來源可能有兩種一為作業上疏失另一種可能就是...惡搞!?
kouchou wrote:由兩方論述結論而觀...(恕刪) 1.臺北市政府就要求大巨蛋全面性停工,這種"違法行政"是不會有刑責的,就是因為這樣,柯p那些人才敢如此。反觀黑機關廉政委員會要提刑事告訴部分,就有可能涉及刑責,所以"只敢"移送法務部......。2.對於違法的行政處分有其救濟管道,就臺北市政府的停工處分,目前也進入行政訴訟程序。並非沒有提告.......
maxplayer wrote:我挺好奇交警怎能坐...(恕刪) 事實上很多違規警察是不需要提出證據的..例如闖紅燈.說你闖紅燈你就是闖紅燈.不服氣?去提訴訟吧...你沒遇過鳥事是你運氣好.遇到了才會知道警察權利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