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tac wrote:
也就是說大家在狂推美...(恕刪)
是說當時也沒說美國那麼進步,台灣這麼落後啊XD 你從哪裡這樣認為我這麼會見風轉舵XDD
世界上又多了一個地方爭取到同性戀者的權益我是很開心,不過這也只是在這全球社會的一小步而已。
有的地方連種族、女性權益都沒被顧及,要開趴慶祝什麼的,還早得很呢。美國這個國家本身問題也很多,我也不是遇到性別平等問題加上這次的事件才說出美國不好怎樣,但是你要講的標準,不就是這次要求修改規定的性別平等嗎?
你一直要我提出關於這個事件的「範本」,問題是就像上面有人提到,這搞不好是世界第一,你要有哪來的「範本」?
至於你說的警察內規小於法律的標準,我想這個是高中公民課程的內容吧?中華民國法律分成三個層級,為憲法、法律及命令,各層級之規定不得牴觸上層之規定,否則視為無效。我不知道你的問題在哪裡,你是不了解為什麼警察的服儀規定屬於命令,而澡堂的規定就不屬於命令嗎?你講的話除了這個可能性以外我真的想不出其他可以解釋的方法了。
在軍隊裡面的話,根據我之前搜集資料的經驗啦,如果你有GID的話,他會直接用心理狀態問題直接把你免役。我有點不知道怎麼表達軍隊跟警察的不同,在這串討論裡面除了澡堂跟廁所以外,被提及最多次的應該就是軍隊了。簡單來講,軍隊幾乎是屬於獨立的存在,以單位層級來看,軍隊屬於國防部,而警察屬於內政部警政署,這樣比較應該就看得出層級的不同了。其他可以舉例的像是對於軍人的案件審判另外設有軍法、軍事法庭、軍法官等,而在軍隊中的要求是絕對服從,人權什麼的其實,老實說,沒那麼被看重。
然後你說到沒有人會在public service單位裡面作出反抗,我想這是有些變因。例如可能有的人在進入職場工作之前,早就知道行業的保守風氣,所以故意避開這條路。同樣的,這位警員也有可能因為家中期望,或是學校就剛好只有考到警大警專,所以從事警察工作。
打到這邊我突然覺得你對於規範的思考邏輯就像是英美法系一般,著重的是從前的判例及習慣,因為之前別人沒有反抗,或是在類似的情況沒有反抗,所以判決認為這次的反抗事件無理。但是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在從前的案例或是習慣中,可能因為各種因素導致你的觀察結果,並且與現在的事件衝突,所以我認為,如果只以「為什麼別人可以要求,而我們不能要求」的觀點來看,容易忽略我們正方所持的最重要觀點,所以如果你以「性別平等」(不是性別平等法)的觀點來看,也許你的問題可以得到解答。
我想舉你這篇留言最下面講的當例子好了,我們說讓男警可以髮型不受限制,是因為女警沒有那樣的限制,如果只有男警有的話,會對於有需求的人顯得不公平,就如這次的例子。而我們認為可以放寬條件的原因除了要達到讓兩性條件相同以外,也是這樣子做實在沒有害處,因為如果放寬髮型限制的將有礙於職務需求的話,那麼同理女警也該被限制,因此與目前現狀來看兩點衝突,得證放寬限制為可行的政策改革。
而你的兩津木屐論則為滑坡謬論的原因是,我們放寬了髮型限制,說因為女警如此裝扮乾淨整潔,沒有理由男警如此裝扮就是邋遢不雅,但是我們並沒有說穿木屐、不紮衣服、不繫皮帶、不穿皮鞋、袒胸露背是乾淨整潔,相反的,我認為為了警察所要體現出來的端正形象,這些都是必要的,由於你過度的誇大解釋了「乾淨整潔」的這個環節,因此有了那樣不合理的推論。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幫助你看懂了呢?
霖對於「性別平等」的概念做了很恰當的解釋
霖 wrote:
如果警察內部規定警察一律不得蓄長髮,
原因是值勤安全需求,
那麼現在就沒有這些爭議
starseven wrote:
用一個 “個案“就要改變規定
如果你認為這只是「個案」,那你就太小看那些因為各種規定及刻板印象被歧視的人們所受到的壓力了。
有多少人是忍氣吞聲,有多少人是委屈求全的呢?
就如當初黑人問題,只有一個黑人在公車上反抗被揍叫做個案,那麼其他沒有出聲,乖乖站著、被隔離的人呢?
這些人就被你給忽略,成為「通案」了嗎?
任何規定基本上都有其道理
不論是所謂的好管理
或是為了安全理由
而我相信
這些規定當初絕對不是要用來歧視性別的
而且 要進入這個環境
也應該很清楚 這個環境的要求
應該不至於 進去才發現吧
比如日本有些傳統的澡堂 不歡迎刺青的人進入
門口就寫了
理由是不希望嚇到客人
但你也可以用肉色膠帶遮住
所以 我今天可以進去了 不遮 也不願意離開
只因他歧視我
然後希望他檢討規定嗎
今天你是有選擇的 不當警察不會死掉 不去洗澡還有別的地方可去
真正的歧視是在你無可選擇的情況底下
你的需求被當前的規定所壓抑
一個黑人 今天在公車上被揍 但是他一定要搭車 才能上班上課
求取知識 養活自己
不然可能要走兩三個小時完全無法正常工作上學
這種歧視我們當然要來好好討論
不可以發生
問題是 你今天整叢好好 只為了維護你那秀髮
警界也不是沒有給你機會 還是讓你上班 給你十八支申誡
有馬上踢你出去嗎 沒有吧
在這個狀況之下 你連剪短一點都不肯 這世界是為你而轉的嗎
還記得海龍女蛙人去爬天堂路
頭髮也是剪短了 他有靠夭嗎 因為她很清楚
他是來鍛鍊自己 不是來強調自己的性別
最後他獲得讚賞 不是因為他的頭髮 而是因為他實現了真正兩性平等
最低階的性平等是 我就是這樣 你不能歧視我
更高階的性平等 是你做得到 我也可以做得到 而且表現給你看
不過說那麼多 我相信 那位長髮的警察 聽不進去的
因為 他現在下不了台 撐著 等你把我三大過免職我再來申訴打官司
我只能說 你高興就好
不過 也別舉著性平的大旗了 好嗎
s7634672 wrote:
而我們認為可以放寬條件的原因除了要達到讓兩性條件相同以外,也是這樣子做實在沒有害處,因為如果放寬髮型限制的將有礙於職務需求的話,那麼同理女警也該被限制,因此與目前現狀來看兩點衝突,得證放寬限制為可行的政策改革。
女警在危險情況下,很少站第一線,多半是在安全位置起輔助作用,你是都不看電視嗎?



tjptw wrote:
請問女警能留長髮嗎?能的!女警正好反證你所謂"安全理由"的矛盾性。剩下的唯一理由就是,男警不該留長髮,而這才是被質疑其必然性之處
你這種講法成立的話,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女人要當兵而且跟男人一樣要上第一線戰鬥部隊,男人有產假跟生理假,因為原來的不能都是「刻板印象」。



還有這有一個很大的誤解,法律的目的不是挑戰社會的「刻板印象」,比如社會的「刻板印象」是選票多的人當選,那是否法律也要挑戰這「刻板印象」?除了刻板印象你該有更好的理由支持你觀點

霖 wrote:
因為很明顯的這個內規就是歧視男人不得蓄長髮,源自這種性別刻板印象,而這也是兩性法在努力推動避免的,
至於前面提到奇裝異服,甚至衣服不扎進去,包含刺青等,
只要男女一視同仁,要求整潔俐落,
反而不會有爭議,
andy0617 wrote:
發現一則有爭議的新聞,轉來聊聊,順便降一下火氣。
作者Yahoo!奇摩 | Yahoo奇摩(新聞) – 2015年12月12日 下午3:37
https://tw.news.yahoo.com/%E9%95%B7%E9%AB%AE%E9%8C%AF%E4%BA%86%E5%97%8E%EF%BC%9F%E7%94%B7%E8%AD%A6%E8%A2%AB%E8%A8%9818%E6%94%AF%E7%94%B3%E8%AA%A1%E6%81%90%E5%85%8D%E8%81%B7-073737009.html
連結至雅虎新聞頁面
(原新聞頁面網址有長髮警員照)
國高中髮禁早已解除多年,但職場上,許多工作似乎仍有髮禁限制。員警葉繼元習慣留長髮,卻屢被上司責難,甚至被調到偏遠的核四廠,還是無端遭殃,因為頭髮一共被記了18支申誡即將遭到免職。
許多人為葉繼元的遭遇打抱不平,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發言人吳宗哲表示,葉繼元非常盡責,工作表現優秀,也經常受到嘉獎,先前還有民眾特別致電到警局感謝。但是因性別認同的關係,留了一頭長髮成為上司眼中釘,一連被記了18支申誡。
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中提到:「男警不燙髮,不留鬢毛,髮長前不覆額,兩側及後頸自髮根斜上剪薄,其斜長不少於一公分。」但是吳宗哲指出,這是行政命令,以層級而言,不應優於性別平等法中對各種性別的工作保障,但是這名警察卻因長髮連續被記了18次申誡,已屆免職標準,即將在下週三招開考績會,他可能因此失去工作。
吳宗哲主張,警察長髮到底妨礙到誰?如果長髮造成值勤困難,那為什麼女性可以留長髮?如果沒有妨礙到任何人,為什麼要處處為難這名警察?
下方網友對此事看法不一,有人認為如果要留長髮就不要做警察工作,也有人希望發起連署為這位警察請命,認為如果女警可以留長髮,男警只能限定短髮是不是也是一種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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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也有採訪
【人間異語】男警堅持留長髮 樂當無性人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14/6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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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拙劣所知,軍人強制蓄短髮,除了整齊與紀律性,
還有一部分重要的考量是格鬥,避免長髮成為被拉扯壓制的弱點。
而員警是否適合解除髮禁,允許男員警留長髮?
這可能就很有爭議了。
再搜尋了一下,發現這議題並非首例:
男警禁長髮 警署被批忽視跨性別人權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6930
(苦勞網頁面)
摘錄一段尤美女議員的說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明確規定不得因為性別或性傾向而對受僱者有差別待遇,可以尊重警察職務的特定需要,但既然可以允許女警蓄長髮,男警只要比照辦理,依同樣規定要求梳髻、用黑色髮飾即可,不應差別對待,「當一個女性靈魂裝在男性軀殼裡,性別認同就必須透過留長髮來進行性別表達」
拙劣曾因守孝三年,一度髮長及腰,對長髮並無偏見;
但男員警梳髻合適否?這可能就很有爭議了,
不知各方大德有何見解?
這有什麼好爭議的?
警察&軍人是特殊職業,他們不但要有紀律還要有心理及生理等條件能勝任才能當任。
否則為什麼能限定身高、體重?
會覺得這有爭議的人,你本身才是有爭議的。
幸福很簡單 wrote:
警察&軍人是特殊職業,他們不但要有紀律還要有心理及生理等條件能勝任才能當任。
否則為什麼能限定身高、體重?
你不要再說了
不然又有人要去抗議了
沒警大念念台大很委屈捏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12/3569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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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的王婕瑜說,她從小就喜歡看英文電視劇,也經常讀英文雜誌與報紙;在成淵3年,她都讀英文實驗班,曾經製作英文午間廣播節目、話劇等。
記者蔡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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