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yqwerty wrote:
你還是可以啊!只要你...(恕刪)
我精神上行動上徹底反對通姦除罪化!
但肉體上可以接受大鍋炒!來啊~~~大家一起炒飯啊!

路跑一哥 wrote:
比如說:
判了歹徒強姦罪,能因此讓受暴婦女心中的陰影從此消失嗎?如果不行,那強姦罪是不是無存在必要?
判了歹徒殺人罪,能因此讓受害者死而復活嗎?如果不行,那殺人罪是不是無存在必要?
davish wrote:
這唯一能解釋的理由只能很模糊的解釋說這違反我們的道德觀念
重要的模糊勝過無關緊要的精確 wrote:
你這例子很丟漆的說= =
你認為人的情感用法律規定會如何
充其量符合應報理論
可是在教化以及預防層次完全沒辦法
更何況你告通姦只會把感情越推越遠罷了
簡單來說損人不利己不是最佳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