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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案後續最新消息

RLStevenson wrote:
王沒有正確告知張, 是王要他去職的, 還是金要他去職的
這件事很重要
重要到連張可能洩露國家機密的事, 都該被此事掩蓋嗎?

重要的是"誠"啊

誰的意思沒有很重要
但要用誠信的態度去處理很重要
你的意思是:因為誰的意思不重要,所以可以用欺騙的手段?

至於張可能洩露國家機密的話
可以先明確告知張停職留薪靜候調查
而不是推說是上面的意思
RLStevenson wrote:
我跟非我的直屬上級討論我單位的人事安排
=>這怎麼會是破壞體制? 蝦兄的體制, 是泡泡做的嗎?

所以總統夫人跟某部長討論該部會的人事安排
也不算是破壞體制了?
蝦米爸爸 wrote:

重要的是"誠"啊

誰的意思沒有很重要
但要用誠信的態度去處理很重要
你的意思是:因為誰的意思不重要,所以可以用欺騙的手段?

至於張可能洩露國家機密的話
可以先明確告知張停職留薪靜候調查
而不是推說是上面的意思


誰用了欺騙的手段了?

我想開除我的部屬, 說是我的意思, 或是我老闆的意思, 算是欺騙的手段?

蝦米爸爸 wrote:
所以總統夫人跟某部長討論該部會的人事安排
也不算是破壞體制了?


總統夫人有部屬嗎? 行為人是有權開除人的那位

部長如果要開除一個部屬, 他想和誰說都成


蝦米爸爸 wrote:
重要的是"誠"啊


所以, 蝦兄為了這個"誠", 連國家機密都不顧了?



蝦米爸爸 wrote:

你的眼中是不算啊
因為你覺得「去職/調職」跟「停職留薪」是一樣的意思
先跟社會大眾說是「家庭因素」後來改成「洩密」你也覺得這不算欺騙大眾


意思是? 這個所謂的"欺騙大眾" 比洩露國家機密重要?

我不覺得被欺騙到了耶, "大眾"兩字可以不算我嗎?


RLStevenson wrote:
誰用了欺騙的手段了?
我想開除我的部屬, 說是我的意思, 或是我老闆的意思, 算是欺騙的手段?

你的眼中是不算啊
因為你覺得「去職/調職」跟「停職留薪」是一樣的意思
先跟社會大眾說是「家庭因素」後來改成「洩密」你也覺得這不算欺騙大眾

RLStevenson wrote:
總統夫人有部屬嗎? 行為人是有權開除人的那位
部長如果要開除一個部屬, 他想和誰說都成

這跟有沒有部屬無關,只跟是不是自己的直屬長官有關
你的意思是王可以跟任何一位有部屬的他人討論自己單位的人事安排?

RLStevenson wrote:
所以, 蝦兄為了這個"誠", 連國家機密都不顧了?

跟社會大眾報告某官員涉及洩密嫌疑,故先停職留薪靜候調查
這叫做洩漏國家機密?
如果這就叫洩漏國家機密的話
那王後來的做為,照你的定義倒還真的是大大洩漏國家機密啊
因為張當初鬧大時也只是說上面有人要他走
蝦米爸爸 wrote:
跟社會大眾報告某官員涉及洩密嫌疑,故先停職留薪靜候調查
這叫做洩漏國家機密?
如果這就叫洩漏國家機密的話
那王後來的做為,照你的定義倒還真的是大大洩漏國家機密啊
因為張當初鬧大時也只是說上面有人要他走


我說了蝦兄寫的前兩句話?

我說的洩露國家機密指的一直都是, 張可能洩露國家機密這件事情

請別把我沒說過的話塞到我嘴裏

蝦米爸爸 wrote:
RLStevenson wrote:
誰用了欺騙的手段了?
我想開除我的部屬, 說是我的意思, 或是我老闆的意思, 算是欺騙的手段?

你的眼中是不算啊
因為你覺得「去職/調職」跟「停職留薪」是一樣的意思
先跟社會大眾說是「家庭因素」後來改成「洩密」你也覺得這不算欺騙大眾


我不覺得被欺騙耶, 大眾兩字可以不算我嗎?

或者我可以解釋



蝦兄覺得被欺騙, 所以決定以此反駁張可能洩露國家機密的事實?


或者說

蝦兄純粹因為不爽, 所以決定反駁張可能洩露國家機密的事實?
RLStevenson wrote:
我不覺得被欺騙耶, 大眾兩字可以不算我嗎?
或者我可以解釋
蝦兄覺得被欺騙, 所以決定以此反駁張可能洩露國家機密的事實?
或者說
蝦兄純粹因為不爽, 所以決定反駁張可能洩露國家機密的事實?

事實是什麼?我不確定?你又確定了?

我有提到張一定有洩密或沒洩密嗎?
我討論的一直都是政府處理這件事情的手段
那張到底有沒有洩密,交給調查單位去查不就好了
還是你有興趣去查?

政府處理這件事的手段,已經傷害了政府的誠信

RLStevenson wrote:
所以, 蝦兄為了這個"誠", 連國家機密都不顧了?

蝦米爸爸 wrote:
跟社會大眾報告某官員涉及洩密嫌疑,故先停職留薪靜候調查
這叫做洩漏國家機密?

RLStevenson wrote:
我說了蝦兄寫的前兩句話?

你的意思不是這樣的話,那是我誤會你的語意了
我的「誠」指的是:
明白告訴張要先停職留薪、靜候調查
以及跟社會大眾報告某官員涉及洩密嫌疑,故先停職留薪靜候調查
這種作法跟「連國家機密都不顧了?」有何關係?
用誠信的方式處理人事,跟洩漏國家機密有什麼關連?

蝦米爸爸 wrote:
事實是什麼?我不確定?你又確定了?

我有提到張一定有洩密或沒洩密嗎?
我討論的一直都是政府處理這件事情的手段
那張到底有沒有洩密,交給調查單位去查不就好了
還是你有興趣去查?

政府處理這件事的手段,已經傷害了政府的誠信


我不覺得傷害政府的誠信, 走司法調查是正確的, 只是結果不如人意

這事件最該受責備的, 就是張, 連梁文傑都知道這個道理

但偏有人不顧國家利益, 只為了自己的政治立場, 不明是非地利用這件事打擊政府

蝦兄的固執與意識型態之深, 罕見

我言盡於此

yishen13 wrote:
做任何事都要有動機,...(恕刪)


總統的特任官
直接對總統負責處理兩岸談判事務
實際的權力甚至高過主委
這樣的人叫不是什麼咖
長知識了
RLStevenson wrote:
但偏有人不顧國家利益, 只為了自己的政治立場, 不明是非地利用這件事打擊政府
蝦兄的固執與意識型態之深, 罕見

我的政治立場?
那請問你我的政治立場是什麼?
藍的?綠的?中間?
我舉例行政體系的貪污案時,我可是藍的綠的各舉例一件(海角七億、014)
不過你倒是舉例了兩件綠的案件(吳和郭)

你的立場比我鮮明多了
猜也知道你是藍色鐵票,太明顯了
至於我的票,下次選舉我還沒決定好
套一句楊志良的話「2016年就算政黨輪替,也不過豺狼換虎豹」
2016某位候選人,其家族也算是財團
(有興趣的人自己去Google"家族事業解密")
我個人向來是不喜歡財團 VS 如果某黨欠缺自省能力

RLStevenson wrote:
我不覺得傷害政府的誠...(恕刪)


動用國安搜集情資
自認證據確鑿送檢調
結果不起訴
這樣的過程結果何只是沒誠信
簡直無能到極點
對岸恐怕早已笑翻
還有人認為無損政府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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