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k52077 wrote:看到某人的回答~~我...(恕刪) 如果媒體能針對該員警的內部考核 安全資料 精神狀態 個人背景 同樣的做深入的報導 ,否則我認為某些媒體對死者的報導只不過是讓人感覺 張 死有餘辜罷了,有少數媒體有提到是小女孩沒戴安全帽 並非死者沒戴 ,不過這對你來說 事實 或許沒太大的意義吧!
boy2005 wrote:我也覺得網路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牆頭草,我實在是無法昧著良心,不去質疑有違常理的事,如果取笑和奉承能讓這個社會更進步您請自便! 真的有違常理,普通人如果是因為未帶安全帽被攔檢理應配合盤查的,但會跟警察扭打、搶警槍、開槍還擊的,真的不尋常。
警界的績效制度早就要改了督察一周沒抓到2次劣跡以上要被處分員警當月開單數不足某些數字要處分或禁止補休慰休有的還要你去分局大門罰站然後你就會看到有人專門在學校門口堵小孩沒戴安全帽或是躲在紅綠燈後面抓闖紅燈的更機車的是你沒違規,但警察栽贓你的警察被人開槍剛好而已這一件是小孩沒戴安全帽而已是可以勸導代替開罰單的或是開勸導單
什麼樣的老百姓會因為警察開單就跟警察打起來的?什麼樣的老百姓會因為跟警察發生衝突後,就拿槍起來對射的?大家都只會說這件事情其實警察可以避免警察有更多決定可以去做警察也許態度更好一點就不會有衝突現在是當警察還是當一條狗啊以後你當警察遇到不理性的民眾,記得當條狗乖乖讓他搞你然後遇到不理性的老百姓打你的時候,你千萬不要執行公權力動手傷害他要如同上帝的愛一般寬恕他,他打你左臉,你右臉也給他打等他氣消了,冷靜了就天下太平了人也不會死了,好棒喔
流彈飛50米殃旅客張嫌不服取締,突然情緒失控出手攻擊康志佳,兩人扭打,康志佳拔出腰間佩槍,但不慎滑落,張嫌立即撿起佩槍指向康志佳,康警連忙跑向北側向同事求救。好滑的槍...警大前教授葉毓蘭說,嫌犯搶到槍並朝警員射擊,警員基於自身及旅客安全還擊,符合《警械使用條例》,但航警局應檢討警員取締交通違規時是否掉以輕心,讓嫌犯輕易在扭打時搶到佩槍。銘傳大學社會與安全管理系副教授唐雲明則批評:「單純取締未戴安全帽竟變成激烈槍戰,匪夷所思!」他指警方執勤時應兩人一組,以利彼此支援,航警康志佳因執勤落單,才會被搶走警槍。航警局刑警大隊長林淵城昨解釋,監視器畫面顯示,張嫌將康警一拳打到路上,再上前踹,康警持警棍自衛也被擊落,緊接著拔槍又掉落被奪,整個動作都是連續、緊迫,康警已陷入緊急危險狀況,使用槍械沒問題。針對兩人一組執勤質疑,航警局高雄分局副分局長黃進都表示,當時有一名警員和康志佳一起執勤,相距約五十公尺。王姓資深警官強調,若是一般盤查搜身勤務,依規定應有兩名以上警員作業,負責盤查的警員須把保險扣環牢牢扣住防止奪槍,一旁待命的警員才可解開扣環,以防對方攻擊。且警員用槍時機有嚴格規定,通常是遇到歹徒反抗才會用槍,對方若未持槍械等危險物品不能拔槍,更不會把槍套的扣環解開,以防槍械被奪走。反觀被打死的民眾還知道開槍前要對空鳴槍,不曉得當時員警如果有搶到槍會不會如此做?不過槍都掉了怎麼對空鳴槍嚇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