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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空難 證實飛機走錯方向

ganman wrote:
我們現討論的是澎湖個案..
連重飛的機會都沒有(直接撞民宅)..人都死了..不是嗎?
難到..那些人還活著?



你都知道是個案了 你確定GE222是因為VOR 導引才造成沒辦法正常降落而失事??


某人走OO路車禍死亡 就等於所有人走OO路都會車禍死亡?

GE222前後已經各有立榮的ATR 72 跟 復興的ATR 72用VOR 順利落地 你還是硬要扯VOR ?
Allen Yeh

ganman wrote:
我們現討論的是澎湖個...(恕刪)

Dear ganman大
原來我們只能討論結果....對,飛機撞了,人死了,這就是結果,包括改用ILS02都是假設啊,那我們還要討論甚麼?

因為飛機就是用VOR20撞毀了,所以VOR20降落是錯的,這是你的結論嗎?

正確的操作都會失事,不正確的操作你保證能平安降落?

請想想....我們依照應有的操作去做,比起超過安全限制的操作,絕對是安全很多!!GE222不是因為錯誤的超限操作出事,而是其他原因,但如果改用ILS20,則GE222因為超限操作失事的結果,絕對遠大於這次事故的原因!!
劉肯尼 wrote:
很幼稚的問題,
還是等你未來在失事航班上後再來分享覺得哪種好吧!...(恕刪)

你跟Cessna網友,學點禮貌,比較重要。
把這麼重又長的話,放在前頭。
(如果把"話"改成"廢話",用語過重,而且也是"廢話")

Cessna網友,雖不苟同我,以及ARC打錯了字。
到目前為止,語氣尚稱平順,
未閃避錯誤直接承認,以台灣、中國而言算難能可貴的了。

ganman網友,則用語更加平順、明理,看得出為人有禮有素質。

對飛安就像食安,專業重要,素質、品德更重要,不然就變成用化工專業在害人。
Flytiger wrote:
搞清楚什麼是塔台,什麼是中控室再來說吧!

ANS:
我先認錯,那件新聞指的是中控室,不是塔台。

我現在搞清楚了,感謝指教,所以可以授權我繼續說了嗎?

看看下面資料,我是沒有膽子問飛航界長官,啊塔台或中控室誰比較重要哈?

民國89年 夜間,新加坡航空從桃機起飛,在跑道上撞上工程機具,多人被懲處。
民國92年 夜間,復興航空降落台南機場,在跑道上撞上工程車,多人被懲處。

民國103年 桃園機場塔台執勤時,攝影上傳臉書,被懲處。
年份不清楚 友達光電 無塵室內搞笑照片,上傳網路,違反洩密守則,被懲處。

台灣飛航界在新航空難後2年半,竟斗膽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世界空難之王者再臨。

新航空難死83人雖說新航被判全責,但難道台灣飛安界不能多點警示嗎?
連一般民眾都知在道路上有夜間施工有放置足夠的反光、燈號、圍籬 相關規定。

下附我的原文原意:
再次強調說謊是飛安裡最要不得的。
就像在塔台裡吃東西、抱女人,只是記過調職是不夠的,應考慮開除。

把中控室,誤植為塔台是無心之過。
這跟意圖誤導:
申請跑道通話英文是美國人寫的。
那霸華航事故檢修只在事故後。
那霸華航事故墊片有痕跡,表示螺帽是有鎖上去的。

上面三個人,至今還沒出來道歉認錯。
還憑什麼一再用飛航專業壓一般網友?
duck9161 wrote:
W大 真的飛機 我是沒飛過 ,遙控飛機倒是玩八九年了 ,真有興趣,先來玩玩,或許你想像的問題就會不見了,會修飛機,不代表會開飛機, 有汽車駕照,不代表你就會"開"車...(恕刪)

都有人在說不要抬摃了,你叫我怎麼回你啊?

上面我提到,新航桃機,復興台南機場,發生類似的事件,你有什麼看法?
上面我提到,有3個人這樣誤導人不認錯,如果真是飛安專業者,我真的冒冷汗。
我是對台灣飛安,非常生氣啦! 人命關天好嗎?
不想再筆戰..重申對個案評論..

1. 事後諸葛..大家都知道..最佳處置是繼續待命或返航..
意思是..不論VOR..ILS..都不是最佳方案..
如果我沒記錯..在個案發生後..才關場..
飛機又不是撞在跑道..又不影響起降..何不堅持繼續VOR?
如果有更多航班降落..正好可以證明VOR正確?

2. 不要用前面幾班可以..為何這班不行..氣象瞬息萬變..在51樓我就說過..
"當晚其它的飛機都有正常起降"..在惡劣天候下..等於是開放各家航空駕駛玩命競技..
反正..10個總有8~9個可以安全降落..1~2個摔機..那就是駕駛技術太差?
這種說詞一定要修正..否則..被官僚拿來用..會害死更多人..

3. 就正副駕駛為何會發生MAP仍然繼降落程序..
同意飛航紀律..發生MAP..應該要重飛..尤其是低雲雨能見度不佳..
但為何如此?我的猜想..
3.1 玩命競技的壓力..光看其他網友..一直說..一直說..一直說..別人可以降落..就知道了..
3.2 在能見度良好時..發生MAP..仍可修正..不見得需要重飛..
但低雲雨能見度不佳..仍然繼降落程序..應該是事故主因..換句話說..飛航紀律..有待加強..
3.3 正副駕駛在背負玩命競技壓力下..加上不明原因(例如側風造成偏離航線)誤認還在正確軌跡..看到房子大喊重飛已經來不及了..如果在正確軌跡上..只是錯過跑道..拉起來也不至於撞到房子..

4. 就正副駕駛2度要求ILS降落
前面說過..不論VOR..ILS..都不是最佳方案..
但兩個爛蘋果..正副駕駛寧願選ILS..顯見大雨+低雲+能見度不佳情況下..
即使順風..正副駕駛都認為ILS可能相對較好..
用結果來看..不關場..同意正副駕駛用ILS可能造成的結果或許不一樣..

5. 如果時光倒流..同樣的氣象條件..
面對正副駕駛2度要求ILS降落請求..
航管你要做什麼決策?
這才是我想說的問題點..希望不會聽到..前面幾班都可以..
wen75 wrote:
申請跑道通話英文是美國人寫的。


那段只是回你說報告裡面都沒斷句 英文都亂寫



所以後面送你一份美國人寫的報告 一樣沒斷句

要的是告訴你 那不是一般英文作文 是航空用語 就是不會出現標點符號





你要去評斷飛安事件以前 還是請你去看完報告再說吧


新航事件 跑道維修有發NOTAM 兩條跑道還隔了幾十米

駕駛要走錯 關塔台屁事 連ILS 的信號都沒對到 就認為是要使用的跑道
(還有人一直以為ILS就是萬能 台灣沒有一條跑道的ILS 是 CAT III, 還是一樣可能能見度差就不能降落)


復興撞工程車事件 又跟塔台/復興有啥關係

地面人員/車輛 連連絡塔台都沒就闖入跑道 這也要扯上航機&管制員.....
Allen Yeh
wen75 wrote:
你跟Cessna網友,學點禮貌,比較重要。.(恕刪)



ANS:
我先認錯, 把這麼多話, 應該改成屎話才有點禮貌, 放在前頭~
我能堂堂正正的告訴你!我對於一個自以為是, 說話亂七八糟,
不知道是裝瘋還是真蠢的人一向是很沒耐心的....
剛好閣下就是!!! 禮貌用在你們這種人身上, 就叫浪費!!!!
在要我學習禮貌以前, 我還是請(努力學習禮貌, 所以用了請!)閣下多吃點魚油吧


ps1. 論禮貌....你一直跳針也不是啥有禮貌行為
口口聲聲說關心飛安, 然後扔出的資訊沒有一個不被打臉
這叫禮貌啊~ 真是五十笑百啊 LOL

ps2. 閣下標點符號用的位置, 跟您口中的航管通訊文法有得一拼! 看來是個學習能力精強的中年老頑童
ganman wrote:
用結果來看..不關場..同意正副駕駛用ILS可能造成的結果或許不一樣.....(恕刪)


用結果來看 哈哈哈哈

VOR結果摔了

ILS結果最差就是失速或是衝出跑道

閣下無敵結論, 失速摔掉或是衝出跑道的結果都比撞樹強~~~


您真的看不出來你的邏輯問題出在哪嗎?

誰想跟邏輯不清的人筆戰啊?


劉肯尼 wrote:
用結果來看 哈哈...(恕刪)



他還是搞不懂 在飛機極限內操作 就不算是冒險

不是颱風天 甚至於風都可能比颱風天還大

一直把颱風天起降就當作不適合飛行


他可能也搞不懂 降落的時候就將近於在失速的邊緣

要是突然多了十幾Kt的尾風 飛機就往下掉了


Allen Y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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