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烱 wrote:
我只能說 , 能發表...(恕刪)
我相信很多期刊包含醫學期刊
會經過很多審核,當中也許有技術面、道德面、法規面
但是必須注意的是今天談的除了道德還有法規
道德也許是一種普世價值
但國外法規與國內法規有許多不同
所以我一直問說柯p認為與國內法律有適用性爭議的點到底是哪裡?
那個藥量與作用有沒有能參考的資料
2005年以後就不再施行的癥結點是什麼?
問題出在哪裡?你們認為法規上的問題在哪?
不了解問題如何解決問題?
今天我不是醫生,但這也都是與民眾切身有關的問題
不是要你解釋,可以給點連結讓我參考啊~
要是那麼好查我又何必問?
如果只是用國際期刊一定ok,資料你自己查
這種方式如何使討論更進一步,甚至令大家得到共識
我相信很多醫生都懷著一股熱血與幫助病人的醫德
也希望能有更安心的執業環境與法規
也有很多擁有大愛的病患跟家屬,希望得到更透明的資訊
這種灰色地帶真的好嗎?
大言炎炎 wrote:
我相信很多期刊包含醫...(恕刪)
好吧 , 我引用別人的文回一下好了 ,這篇說得很清楚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94926/
老烱 wrote:
好吧 , 我引用別人的文回一下好了 ,這篇說得很清楚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94926/...(恕刪)
若"那種器官移植的方式"沒有問題,還能讓許多人重獲新生,台大醫院的醫生(能做器官移植)為什麼要停止"那種器官移植的方式"? 仍然沒有回答。
只要台大醫院的醫生(能做器官移植)沒有繼續"那種器官移植的方式",那就是連台大醫院的醫生(能做器官移植)都認為"那種器官移植的方式"是錯誤的、甚至是犯罪的、是不人道的、是有傷醫德的、、、、所以台大醫院的醫生(能做器官移植)做了"那種器官移植的方式"一段時間之後,停止了那種器官移植的方式",是不是這樣?
再換個說法,台大醫院的醫生(能做器官移植)若真的自認"那種器官移植的方式"在法律、醫德都沒有問題,這幾年來,台大醫院的醫生(能做器官移植)卻不再用"那種器官移植的方式"去讓許多人重獲新生,那台大醫院的醫生(能做器官移植)也一樣很不對,白白錯失很多人重獲新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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