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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怎麼了?大家支持死刑嗎?

昨天的新聞,孩童割喉案,說殺1.2個人不會死的曾姓嫌犯,二審還是無期,果然逃過死刑。
附帶提一下,當初他是隨機殺人,為的就是想被關吃牢飯...。
廢死可以,請把他拿刀砍人的那雙手剁掉,我不相信關一關會有什麼悔悟,可惜我國沒有這種刑
湯姆熊的案子,該罪犯有精神耗弱,所以只判無期徒刑。
但法官難道不知道厲害的犯人,超會用有精神病來拖罪,像割自己妹妹的頭那位,犯案前,還先騙到「殘障手冊」再來犯罪;但入獄後,再次鑑定才知道是裝的。
徵信業者黃文進欺騙陳姓女大學生感情,詐騙她的售屋款後,設局殺害被害人後棄屍,法官又查出他性侵感情受挫的王女、以及下藥迷昏美容師後性侵拍裸照,台中地院今天依殺人等罪將黃文進判處無期徒刑;而控制陳姓女大學生行動的司機施坤志被判刑十月,緩刑四年。
法官查出,黃文進(39歲)是「快又準」、「華仲」徵信公司老闆,違法為客戶監聽或安裝監聽器材便利客戶監聽,與妻子及女友同住,還屢屢設計對女子騙財劫色,性侵陳姓女大學生、王女、美容師並拍裸照。

黃文進獲悉陳姓女大學生的父母雙亡,外公外婆年邁,獨自在外租屋,欠缺社會經驗,趁虛而入,不僅騙色騙財,還騙她的感情,將被害人錢財吸盡後,為擺脫被害人,精心策劃殺害被害人後,製造不在場證明,惡性重大,遂判重刑。



難道這個也是精神病嗎?
有精神病的殺人犯更該判死刑
沒精神病的殺人犯判死也是剛好而已
不支持死刑支持酷刑
想自殺又不敢自殺的會跑去殺路人等判死
但台灣殺1~2人還算良民罪不致死
所以想自殺的得多殺幾個 殺到法官看不下去為止

如果實施酷刑 那就除了有SM癖好的 其他犯罪都可下降
現在大家逐漸明白到一件事了, 殺人不會判死刑, 進去受點教訓就可以出來了.



kevinwu6778 wrote:
愛開玩笑了。
被人評了以後,就說這段話是自已定義的,然後再東補西補的,說別人看不懂文章,這叫有被公評?
所以的疑問,不都是來自你的回文?若有問題......
我沒挑你毛病啊?
我只是問你為什麼,無法解釋你自已講的話。
如果你覺得這是挑毛病的話,我承認這有矛盾。
不過若是毛病的話,就表示有人的回言又有問題了。
誰閃躲很明顯啦,
解釋?那是自圓其說吧。
明明不是一開始話講的很滿嗎?
就簡單一句:
那被害人的鄰居,非被害人,也非其家屬,但是為被害人出聲,算不算偽正義?
是或不是,很簡單。
你所以解釋的只是在邊邊打轉,再加上整篇廢言、迂迴太多。
但是根本不敢明確的表示是或不是。早就跟你說過,寫多不一定是對的。
一整樓下來,我講一句,你就要回那麼多句,回的那麼多,你這還不算聽啊。
不過我的觀念是,只有兒子聽老爸而己。
不聽,當然不聽,再重覆一遍,只有兒子聽老爸而己。
你有聽我的嗎?,你有遷就我的壞習慣嗎?再重覆一遍,只有兒子聽老爸而己。
妨害自由,跟動用私刑跟在網路上喊打打殺殺的關係為何?
你一開始講的打打殺殺是意指這些刑事犯罪嗎?
另外,這篇講的是大家支持死刑嗎?也就是支不支持對那些重犯罪者判死刑。
你講的這些刑事犯罪,跟這篇主題,有相對應嗎?
如果你想表示打打殺殺是這些刑事犯罪,那就又跟你前面某些論點有衝突。
哈,你可能又要想一堆來自圓其說了。
跟你說過,寫多不一定是對的,開始自曝其短了。
後面就不想再回,不管問什麼,還是只有迂回而已,也沒有一個真正的答案。


你真是目小理解力也低得可以只會自以為是亂下結論
哪裡無法解釋請舉出
不要自己畫空靶說一堆自以為不相關評論的廢話
要吃肯德基就去跟你父母要
在地上打滾沒人會理你


miamivice wrote:
你真是目小理解力也低...(恕刪)


生氣了喔。

你自相矛盾,無法解釋的東西,上一篇就舉出來了喔。

你自己都備份了,還假裝看不到,再問一次啊。

其實還有很多沒舉出來就是了。






kevinwu6778 wrote:
生氣了喔。
你自相矛盾,無法解釋的東西,上一篇就舉出來了喔。
你自己都備份了,還假裝看不到,再問一次啊。
其實還有很多沒舉出來就是了。



哪裡矛盾就指出來啊?
說不出所以然就不用勉強自己打嘴砲
說些無營養不著邊際的話是能幹嘛呢?
這樣很難看
要安慰自己也別故意壞人家的樓

自己回頭看看自己言論吧
說話不負責是你的習慣不是我的
曲解斷章取義自行腦補自以為是哪項你沒做過?
解釋過被打槍後自知矛盾無理就迴避裝沒事
過幾次又重複裝無知再問相同問題
明擺是來亂的
你自己都不尊重自己愛隨便說說是要別人尊重你說些什麼?

生氣?別逗了~
我又不是你老爸老媽管你去死感到丟臉又的不是我
這話你該去跟你父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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