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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法再服貿 台灣就玩完了

kvcn2012 wrote:
是啊 , 就慢個 3 - 5 年 而已 , 以後再追上國際就好了啊~
這樣也能多保護台灣個几年啊 ~ ...(恕刪)


對阿,服貿條文及開放項目可以讓你們修到自爽到很嗨,

修改條文視同台灣單方面毀約,須重啟談判,但問題是老共不會跟你簽,

除非他是吃素的,簽約不是一廂情願的事,

所以立法後審查到最後是簽不成的啦!!!!!

綠民們妳們可以繼續嗨啦!!!!!

15K不是夢!!!!!!!!
本來以為王品戴夠嘴砲了 現在這位賴先生目標是衝台灣第一嗎

服貿過了 月薪五萬

服貿不過 台灣 完了

正反落差會不會太大
知識有價 拒絕無償分享
richard7416 wrote:
你竟然相信一個最不被相信的媒體...
中共搞個沒有先過服貿 就沒有貨貿的策略
實則陰險且必有其算計 特別在政治上的算計
我國政府官員當初不爭取先貨貿談判 ...(恕刪)

服貿和貸貿談判本來就是同時在進行的。
服貿雙方開放的項目都在百項以內,貨貿牽涉到幾千項的項目。
你覺得那一個協議會先談完成?
服務業目前台灣強過大陸,先簽服貿有助台灣業者先行在大陸卡位,並不是壞事。
中共有沒有政治算計?這不用討論。
要討論的是台灣的應對。
之前老李的戒急用忍,和南進政策,個人懷疑,但還是有所期待。
結果南進失敗,戒急用忍成今天台灣從四小龍變成小小蟲。
現在老共已從以前經濟小猫變成大老虎;從世界工廠變成世界市場。
台灣的策略是?
比戒急用忍還更激進的斷絕和大陸的關係?然後呢?
戒急用忍之外都還有南進來配套,雖然最後失敗了,但至少還有個打戰的策略。
目前台灣貿易如果少了大陸,會是個嚴重的入超國,斷絕和大陸的關係已經夠嚴重了,還沒有個配套策略
,是打算讓台灣變成自由落體的蕃薯嗎?
大陸已經轉成世界市場,戒急用忍已不切實際。
為今之計,要降低對大陸的依存度,大陸市場大餅照吃,一面想辦法充實自己實力,拓展其它國家的貿易。
可惜商人總是短利的,這要靠政府的政策外,可能還是要呼籲綠色背景的企業,不要一面喊台獨,一面跟著
其它商在大陸擠。請多做一些其它國家的生意。


晴耕雨讀123 wrote:
既然要先立法後審查,...(恕刪)
反對服貿的人士,有些其實都清楚知道服貿和貨貿對久旱的台灣經濟是場及時雨, 但她們故意拖延杯葛的原因,是在等適當時機,才要讓他過, 可能是在等兩年後,變天時,這些權謀高人,才願意讓這場及時雨落在自己腳下的領界裡....現在還沒變天,時機未到,管你百姓會不會飢荒渴死,就是不准造雨. 若兩年後,時機仍是未到,那她們寧可再讓百姓多飢渴四年,也要等到變天時,才要讓他通過.

明月書流 wrote:
服貿過了 月薪五萬
服貿不過 台灣 完了

服貿過了 月薪五萬<--不會,還要繼續努力

服貿不過 台灣 完了<--會,不是服貿多重要,而是骨牌的影響很嚴重
自由貿易這個遊戲,台灣不得不跟著玩。
玩不好,還是向下沉淪,不玩一定完蛋!
pqaf wrote:
反對服貿的人士,有些其實都清楚知道服貿和貨貿對久旱的台灣經濟是場及時雨, 但她們故意拖延杯葛的原因,是在等適當時機,才要讓他過, 可能是在等兩年後,變天時,這些權謀高人,才願意讓這場及時雨落在自己腳下的領界裡....現在還沒變天,時機未到,管你百姓會不會飢荒渴死,就是不准造雨. 若兩年後,時機仍是未到,那她們寧可再百姓多飢渴四年,也要等到變天時,才要讓他通過...(恕刪)


正解!

搞濫了是國黨不好,變天了再過,怎麼樣也會有些起色 ! 就說是民黨好~

為了要有穩定一些的日子過,還是早點讓民黨執政,不然只會內耗衰退,永無止息.

因這一切都是國黨跟阿九害的,最好讓會帶賽的國黨解散~

黨產應先移交給民黨永遠監管,

還有國黨的黨羽軍公教國營事業也要減半薪並全面換血,

已發的大陸新娘身份証做廢,

台商一回國就要求捐一半財產以示愛台灣,

如此就符合民主,島嶼黑國漸露署光,迎接新時代台灣國的來臨~

大家說這樣好不好~


曾聽自認公平正義的深綠朋友說的,

當時覺得他精神有點問題,

但對照今日的局面,好像會有實踐的可能~
七步成詩 wrote:
對阿,服貿條文及開放...(恕刪)
元靈是不受時空物質限制,本是觀察、覺知、思辨的觀行照悟體。元靈透過仿生AI的故事敘述來遊戲體驗人間。

ephone1050 wrote:
正解!搞濫了是國黨不...(恕刪)


你跟非洲一名在尚比亞打零工的男子蠻像的耶!!!

窮男想轉運 讓狗吃掉雞雞
https://tw.news.yahoo.com/%E7%AA%AE%E7%94%B7%E6%83%B3%E8%BD%89%E9%81%8B-%E8%AE%93%E7%8B%97%E5%90%83%E6%8E%89%E9%9B%9E%E9%9B%9E-221030230.html


dave_lee wrote:
先立法再服貿 台灣就...(恕刪)


歐美日韓中

都是這樣

先立法再 FTA

若不好

先讓 歐美日韓中 受害.......

Bravo4freedom wrote:
歐美日韓中

都是這樣

先立法再 FTA

若不好

先讓 歐美日韓中 受害..........(恕刪)


國內法沒有國際法的效果,不能對外產生約束力,不在本國管轄範圍其他國家不需遵守,除非先透過協議或條約來對簽約國加以約束

先預設立場和條件沒有妥協的空間,其他國家要怎麼跟你談?
反過來要是其他國家先預設立場和條件沒有妥協的空間,你要怎麼跟他談?

舉例,美國打算在談判中要你開放美牛美豬,結果還沒談你就在法律中寫了不可開放美牛美豬,請問美國還會跟你談嗎?

連約都沒簽訂談也還沒談就先立法是要立甚麼法?自嗨法?下次要唬爛麻煩先做點功課打個草稿ok?
GreedIsland wrote:
國內法沒有國際法的效...(恕刪)



非常同意

國際間協議,通常都是先交涉
等到簽訂備忘錄或者協議

再由國內的立法機關自訂法律或命令(如果已經有相關法律當然就不需要)
變成國內法,才能對人民形成約束力
大法官釋字329號解釋就有說明到這個

如果先立的監督條例,結果裡面有各種違背國際慣例的限制
那人家如果不想跟你談,那連協議都不可能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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