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dylin wrote:
1. 台灣金融業登陸...(恕刪)
團圓嚕 wrote:
一,服貿,是什麼:是...(恕刪)
一,服貿,是什麼:是允許中國人以投資600 萬台幣,在台灣設立任何小型商店。
疑問:真的嗎?任何小型商店??..(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提到的是任何商店嗎?)
二,一家商店可以讓中國人移民
疑問:移民? 移民應該是指取得"身分證",這個協議中,主文加附件,哪裡有提到可以取得身分證?
三,個人來台灣,立即享有台灣健保。四年後這 3 個中國人可以取得台灣國民身份證,享有投票權、被選舉權、及服公職的資格。同時,其中國配偶及直系血親可以來台灣依親(移民)。平均一個中國人可以有五個家人來台依親。
疑問:協議中,並沒有取得身分證相關協議,
但對岸來的人停留為一次最多三年,可以無限展延,且是可以參加健保的含眷屬(以第6類投保)。
四,結果是,一家小商店四年之間有 18 個中國人移民到台灣 (3 × 6 =18)。
中國人只要投資 6000 億台幣,就可以移民 180 萬人到台灣來。
同二
五,輕輕鬆鬆,有 180 萬中國人在台灣,下一步就直接以選票合法統治台灣了。且是用民主多數決文明方式。簡而言之,服貿就是我們的政府並不把中國視為外國的終極合理化手段
同二
這些是我的理解,如果有錯誤的地方,煩請指正。
贊成反對,都要有原因,但錯誤的資訊,是該被修正的
不然以錯誤的資訊,來討贊成亦或是反對
這樣是不夠嚴謹的
就像是移民是錯誤的,但享有健保是事實
而享有健保的權利,是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中的相關規定
所以是否需要在其他相關法則裡制定"服貿陸資投資者參加健保相關規定",則是可以被討論的!
了解而討論,才會是理性的!
不擾人,不需人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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