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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真的嗎?


workduck wrote:
今年年底就有一次機會,說出人民的心聲~


國民黨肯定還是贏的

台灣人民習慣性的包容(放縱)
加上那句
「選誰都一樣」
所以依然給他含淚投下去...
靠著選民結構的不同,想贏...再說吧
反正再怎麼亂搞
台灣人民依然會活得好好的
然後就繼續包容(放縱)下去..

看看雙北...真的國民黨丟個西瓜出來說不定還真的選得上...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vc0528 wrote:
看清楚了嗎(4)自然...(恕刪)


http://www.ecfa.org.tw/SerciveTradeAgreement1.aspx?pid=7&cid=26
附件一 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
(4)自然人呈現,共分三點
i.商業訪客進入臺灣:停留不得超過三個月
ii.跨國企業內部調動:請仔細看條文,非常嚴格,光要「跨國企業」就打掉一大半了。
iii.在臺灣無商業據點:停留不得超過三個月

你說的新加坡限制自然人在該企業服務一年的問題,
在第「ii.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有提到,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係指被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僱用滿一年」

請指教~

vc0528 wrote:
看清楚了嗎
(4)自然人呈現

白紙黑字,當然不能直接呈現開放勞動,聰明吧!

但可不可以用這條引進專業人士!


有人說:不會啦, 大陸工人來台賺的錢還比較少!


都白紙黑字跟你說了不會開放勞工,結果你還是不相信

硬要說這樣寫叫做可以開放

再怎麼說明你還是不相信,看了法條就心中腦補,這樣別人跟你解釋有用嗎?

根本是浪費時間而已。

說穿了不是服貿的問題,是你不相信法條、不相信政府的問題

不相信政府寫的條約後會照著做

那你就該現在拿起槍革命去

而不是一直在這跳針



vc0528 wrote:
對了,可以解釋說明, 為什麼新加坡要限制該自然人要在該企業服務一年 ! 要逃避幾次



一直問我這問題你不覺得很好笑嗎?

我是新加坡政府嗎?

一直問我為什麼新加坡政府要求自然人要在企業服務一年?

請問你有事嗎?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問你為什麼新加坡政府開放半年這麼久而不是像台灣一樣開放三個月?


說別人沒回答你題的好笑問題之前

是不是該自己先解釋一下你的說法矛盾之處?

為什麼新加坡開放半年跟台灣開放三個月比較起來叫做台灣開放比新加坡寬鬆?

iphone3G wrote:
http://www...(恕刪)




iii.
在臺灣無商業據點的大陸企業所僱用的
人員得依下列條件進入臺灣及停留:
(i)
該大陸企業已與在臺灣從事商業活動
的企業簽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
等,及其他與左列服務相關的服務契
約。
(ii)
此類人員應符合前述「專家」的定義。
(iii)
此類人員在臺灣期間不得從事其他與
服務契約無關的服務活動。
(iv)
本項承諾僅限於契約所定的服務行
為。並未給予此類人員以取得專業證照
的身分,在臺灣廣泛執業的資格。
每次停留的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或契約
期間,以較短者為準。此類進入許可的有
效期間自核發的翌日起算為三個月至三
年。符合條件者可在許可有效期間內多次
進入臺灣。


第(iV)點

我應該沒誤解吧?

vc0528 wrote:
iii.在臺灣無商業...(恕刪)


真的不懂你的論點,

第(iV)點

到底哪裡有問題??

就說不得超過三個月了~

iphone3G wrote:
真的不懂你的論點,第...(恕刪)



每次停留的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或契約
期間,以較短者為準。此類進入許可的有
效期間自核發的翌日起算為三個月至三
年。符合條件者可在許可有效期間內多次
進入臺灣
============

這不是說3年內可以多次進入台灣, 一次最長3個月嗎?

mobscape wrote:
都白紙黑字跟你說了不...(恕刪)





一直問我為什麼新加坡政府要求自然人要在企業服務一年?
^^^^^^^^^^^^^^^^^^^^^^^^^^^^^^^^^^^^^^^^^^^^

你不知道, 所以也不想了解人家為什麼這麼定! 好啦~我不再問你了


對了, 不只是新加坡這麼定哦!

vc0528 wrote:
一直問我為什麼新加坡政府要求自然人要在企業服務一年?
^^^^^^^^^^^^^^^^^^^^^^^^^^^^^^^^^^^^^^^^^^^^

你不知道, 所以也不想了解人家為什麼這麼定! 好啦~我不再問你了


對了, 不只是新加坡這麼定哦!


樓上也有人回答你了,要不要去看看?

然後記得解釋一下為什麼你會認為開放3個月比開放半年來的寬鬆

iphone3G wrote:
真的不懂你的論點,第...(恕刪)



每次停留的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或契約
期間,以較短者為準。此類進入許可的有
效期間自核發的翌日起算為三個月至三
年。符合條件者可在許可有效期間內多次
進入臺灣。

=================================

這意思不是說3年內, 可以多次進入台灣, 一次最長3個月嗎??
mobscape wrote:
樓上也有人回答你了,...(恕刪)




新加坡一次3個月, 可以延到6個月,
台灣3年內"多次"進入,一次最多3個月.

哪個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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