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ro369 wrote:
如果洪仲丘是你兒子或...(恕刪)
少用民粹式的無腦喊話了
死者為大???是與非比較重要吧!!!
也就是這種似是而非的民粹觀念
台灣就出現大車要賠小車.小車要賠摩托車.摩托車要賠行人的不成文爛民粹(現在好很多了)
還有很多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的奇奇怪怪的亂象(監聽與關說案.....)反而沒人追著打
不就說明了.其實某方面.會被K的才是弱勢吧!!
固然相關涉案軍人有失職守.但沒人存有致人於死的惡意.但惡整應該有(當過兵都知道).就證據範圍給予合適的判決.難道不是您們口口聲聲的"公平正義"嗎??
但是洪先生自己的問題餒????不用相對探討嗎??<<<難道還是以上無腦式民粹思維???
今天電視上九把刀又出來說一些無腦式民粹語言??連沒當過兵都可以說軍中黑暗.他是知道個屁啦!!
之前瞞天而出的種種指控??現在餒????有人出來道歉嗎??這不是民粹.什麼是才是民粹???
現在不如己意.就可戴人高帽.肆意抹黑....呵呵......
PS:另外這18人中.不是也有判無罪的.難到沒有無辜掃到颱風尾的嗎??那他們的人權餒???
1. 完全找不到犯意聯絡的證據,全部都是法官心證認定有犯意聯絡
2. 判決書 完全不提,資訊官及人事官 兩位負責旅部負責法令解釋,也蓋章了
判決書認定,他們該自己該讀規定,就該認定不能關
然公務員、軍人 並無法官 有自行解釋法律、規定的權力
繼然 負責旅部法令參謀 認定可關,縱法令解釋錯誤
也應由此兩位軍官負法律之責
而此判決書,完全不提 人事官、資訊官認定可關的具結證詞
一定會在二審被攻擊
3. 此案用刑法302 條 構成要件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一審法官擴張解釋只要不依規定,就屬非,此種極度擴張解釋,然此種解釋並無任何最高法院判決前例,如此極度擴張解釋,二審 亦會是攻擊重點。
至於上訴 桃檢會怎麼攻擊,我認為不會提新的法律攻擊;因為一審 很明顯是鄭法官 兼任 檢察官;桃檢在一審,只不過例行性的參與審判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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