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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正這種人應與世隔絕

大砲台 wrote:



重點不是效法誰,而是如何減少犯罪的產生
如果要找個效法的至少也要找是低犯罪率,政治經濟都跟台灣差異不會太大的國家,找美國? 有沒有搞錯!










我講的不是個人是社會

還有帶頭對抗體制、搞革命、搞抗爭、搞聖戰的,通常都不是最慘的那一個
張德正這一撞不是抒發了一堆人對政府的怨氣嗎?...(恕刪)


而且我要說的重點是嚴格執法,保障我們這些老百姓安全,美國根本就不是重點,但美國基本人權是還可以的。我不清楚你為何一直糾結我用美國當例子。
10857347 wrote:
是什麼病態的社會才會把這種極端行為合理化?現在都民主社會了為什麼還要用這種方式紓發?
既然你的重點是減少犯罪率,那我想請問你張德正因為自以為司法不公而犯案,你要怎麼幫他?


合理化! 哪來合理化? 從狹隘來看他幹的不就是侵犯的事情嗎?
並沒有都是這種方式吧! 只是他做了一件大部份人都感到爽的事情
所以民主社會該用什麼方式抒發?

他不只抱怨司法吧!
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負責啊! 我幫他幹嘛!?

10857347 wrote:
而且我要說的重點是嚴格執法,保障我們這些老百姓安全,美國根本就不是重點,但美國基本人權是還可以的。我不清楚你為何一直糾結我用美國當例子。


重點是要如何減少犯罪率吧! 嚴格執法可以減少犯罪率?

怎麼會冒出基本人權? 張德正都還沒開始正式審判你標題都打說要與世隔絕,還會說基本人權?
因為美國的例子太可笑了
很明顯的所有討論
還是圍繞在政治
比較一下... 酒駕的葉少爺犯的罪刑及心態也不比這張德正好
但是葉少爺事後一樣可以趴趴走不是?

因為一個有錢一個沒有錢?

要與世隔絕,要擊斃要抗告都好
司法公平一點吧

steven0415 wrote:
撞白宮應該早被亂槍擊...(恕刪)


白宮根本撞不進去...

周圍那圈強化圍牆跟地面可以高速升起的防撞柱,

又缺乏夠大夠直的馬路供加速,

一般卡車時速拉不起來的情況頂多卡住撞牆,

碰不到建物主體的,

真要撞可能得學911開民航機~


話說這種攻擊政府機關的行為在不少國家已經是算叛亂罪了...
2~3個流氓就能攻下國軍軍營

所以在台灣無聊開卡車撞總統府也沒事啦

張英雄還好不是去衝白宮 要不連輪椅都沒得坐

亞利安星人 wrote:
話說這種攻擊政府機關的行為在不少國家已經是算叛亂罪了...


別說了

有人就只是認為他做了一件大部份人都感到爽的事情

那我在想,那些國際恐怖組織的自殺攻擊,也只是做了一件大部份人都感到爽的事情


我在講543 wrote:
有人就只是認為他做了一件大部份人都感到爽的事情

那我在想,那些國際恐怖組織的自殺攻擊,也只是做了一件大部份人都感到爽的事情


陳述事實讓你很難受嗎?

恐怖組織也一樣啊! 搞自殺攻擊不也是爽了那些激進派!

還有不用這麼麻煩用貼的,我文章就在樓上不遠引言就好了!
大砲台 wrote:
陳述事實讓你很難受嗎...(恕刪)


怎麼會難受?

張這種捨我其誰只為了讓你們這些大部分人爽的行為,我個人致上萬分敬意

只是很想跟他說,"你自己吃上官司讓大部分人爽的行為還是不要作比較好,

因為爽完之後,也沒有人會再在乎你生活過得如何"

還要惹得一家兄弟姊妹出來跟社會道歉....

小孩上學以後,不敢說他爸是撞總統府那位先生,以免被指指點點

不值得啊

也忽然讓我想起某電影的台詞

"你死了,沒有國旗可以蓋的啊!"


我在講543 wrote:
張這種捨我其誰只為了讓你們這些大部分人爽的行為,我個人致上萬分敬意

只是很想跟他說,"你自己吃上官司讓大部分人爽的行為還是不要作比較好,

因為爽完之後,也沒有人會再在乎你生活過得如何"


不太對! 他對很多事情不滿,做的事情是也為了他自己;他並不是為了眾人而做是為了自己而做,只是他的行為剛好宣洩了大部分人對於政府的不滿

值不值得是他個人主觀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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