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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狗浪奪8命道義責任說挨批!風管處長調職處分

說實在話,澳洲的Ayers Rock也只有立牌警告,照樣有一堆不怕死的人去玩然後身亡,按照台灣這種鄉民要求,他們大概每年都要換一個管理處長吧.酸民的水準就像小屁孩,政府說不準做說管太多,不管你出事又要政府負責
,根本就是立委與媒體做秀太多而已,長大一點好嗎,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很困難嗎?
有請中途進來討論的人
你從頭看到尾 再來準備你的砲彈開砲
我再重申
遊客白目 自找危險 有其該負的責任
但這不是我這樓想討論的重點
我要討論的是
風管處除了立牌之外 如果還有多作一些積極的作為
出了事再來推責
而不是只有立警告牌 出了是事一副不干我事的態度
今天你風管處哪怕事前說:我已立警告牌 出事請自負責任 風管處概不負責
我都會認為這是積極作法 至少他們用強硬的態度事先撇清了責任 對民眾也間接是一種教育方式
以上還看不清楚本樓大意就進來亂砲的
被請走別再心理不平衡
歡迎參加討論 白目請退散
依新北市的標準

怎麼沒見副市長跳出來說要負起全部責任?

三芝斷橋

這是最標準人為設施毀壞造成受傷(管理不當)

跟瘋狗浪大自然無可預測災害完全不同

不要說死傷人數不同

責任就會不一樣
去年11月的事
今地檢署以「難以預料的天災,無人為疏失」簽結
當初新北市那大官,不知如何看待?


瘋狗浪奪8命 檢:無人為疏失
...................................

去年11月新北市貢寮區龍洞鼻頭角瘋狗浪意外,造成樹林社區大學8名學員捲入海中溺斃,基隆地檢署認定是前所未見、難以預料的天災,無人為疏失,簽結後已呈高檢署核定。

去年11月9日,26名樹林社區大學「步道美學課程」學員、家屬及講師到新北市瑞芳區龍洞的鼻頭角地質公園戶外教學,下午2時許,行經龍洞灣岬步道岩石平台,被連續3波瘋狗浪襲擊。

7女1男包括2名小學生,被捲入海中,全數罹難,另有8人被浪沖倒,手腳挫傷。檢察官之後多次帶人到案發現場勘查,並徵詢專家學者意見。

承辦檢察官昨天表示,經與學者共同會勘,認為這次瘋狗浪事件,肇因菲律賓超級強烈颱風海燕,當時颱風造成的長浪,在推移1600公里後,抵達案發地點,由於該處海岸岩壁垂直,長浪撞上岩壁後能量上升,形成瘋狗浪,將人捲走。

另據當天參與活動的學員陳述,指事故地點距大海有50公尺遠,中間又隔著礁石,案發前毫無徵兆,瘋狗浪退去後,海象又恢復平穩,認定這次事故是突發天災,未發現人為疏失。

沒去過夏威夷?

那邊也只有牌子,想去游泳就後果自負,每年死了不少人,美國人一句話都不敢坑,本來就要自己負責。

現在臺灣小朋友,總愛怪別人,真是教改失敗。。。





烏鴉2636 wrote:

我從沒有說去玩的人沒有錯
管理單位消
烏鴉2636 wrote:
不在其位不謀其事
蓋這樓的用意在檢討風管處能否做得更好
而不是幫他們想辦法
你有看沒有懂?
有些人的回文根本不是我本樓的用意


說真的
你如果一開始是這樣子說的 "用意在檢討風管處能否做得更好"
或許不會有那麼多人開炮

烏鴉2636 wrote:
以上節錄蘋果日報
一間咖啡廳的店長,只是因為店裡的畫框砸傷人所須負擔的社會責任,接下來所要面臨有可能是坐牢跟留下前科,甚至坐牢期間家中經濟遭受打擊,而我們的公務員讓8個人斷送生命,卻只要調職,薪水繼續領。


上面是你第一篇的說法
是想指責 (或說批鬥也行) 公務員很爛,沒有付該付的責任
裡面沒有一句是提出怎麼做?
實在是讓人看不出來用意是要檢討是否能做得更好
一個是負面的批鬥,一個是正面的檢討
明眼人應該都看得出來差別吧
享受生活 http://richiestyle-lavie.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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