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營業誹謗之禁止)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 業信譽之不實情事。這是有刑責的(兩年以下),不過只罰行為人,動不了公司高層。但至少要把那些自作賤的工讀生都抓進去關
罰不罰有差嗎?三星讓台灣賠了幾百億都不知道結果罰個1000多萬這在台北一間房子都買不起我已經感覺到韓國對台灣的恥笑了就算罰01你期望他罰多少呢?順帶一提 商多利公司 被罰了”5萬”喔這種金額都不覺得丟臉= =唉....
01 當然沒事啦~不過我的原帳號只不過幫HTC說個好話:01偏袒三星造假使用假圖事件(自己GOOGLE)只不過用三個星星圖號消遣了一下三爽~帳號被禁到現在還沒恢復!這我就很不爽了~01 可能還以為台灣3C網只有他的樣子!自從那次後~3C分享文我都不發再01了!自於鵬泰.......台灣太多鵬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