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kiki wrote:
我有幾個疑問 ...(恕刪)
那就要接受啊
都變成司法審判了
洪家律師還是朝接近還原真相的目標而努力
無名許 wrote:
洪家律師還是朝接近還原真相的目標而努力...(恕刪)
無名許 wrote:
卻屢遭到軍方的抹黑與敷衍還要承受酸民的譏諷
abcpanadol wrote:
真相的定義呢?
dirtypoint wrote:
法官職權調查 將限有利被告者
....
最高法院認為,「維護公平正義」應依目的性限縮解釋,也就是說,未來法官審案依職權進行調查時,應以對被告有利事項為限,不可包山包海;不利被告的事證,法官需曉諭檢察官聲請調查,或藉律師閱卷、陳述意見,強化控訴功能,以此達成維護公平正義。
一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支持這項決議,他認為若檢察官起訴門檻低,只根據模稜兩可的事證就起訴被告,再讓法院「應依職權」調查案外對被告不利的證據,會使被告更易感到被打壓,也易造成檢方濫權起訴。
...
以上節錄自中央通訊社
洪姊根本搞不清楚 這些正當法律程序
洪家律師 很清楚這件事情
軍檢是不用甩 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決議
因為軍檢的老闆是國防部 不是司法院
軍檢 沒什麼事證 隨便濫訴 陳毅動 跟 10名過失致死 被告
而轉到 普通法院 桃園地院需 遵守 最高法院 刑事庭會議決議
洪家律師 不知道敢不敢 跟 洪姊 講這些殘酷法律事實
當然 鄉民的正義是不會管這些的
嘖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