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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他殺」死亡證明送抵洪家


科普 wrote:
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恕刪)


這是軍法的啦,刑法不適用
有業務過失致死的證據七年以上有很大的機率跑不掉,被告律師爭取的就是最大利益,人死了肯定有罪,看證據讓法官判多重而已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科普 wrote:




你有看過哪個凌虐致死的案例是用過失來判的......(恕刪)


唉,凌虐只是手段,不代表犯意,建議找律師聊聊就知道了 :)如果不是過失而是一開始就有致人於死的打算,這就好像你指控一個人"惡意"殺人,那就要負舉證之責來說明為什麼那一個人有惡意殺人的意思,洪案你有證據指出這些被起訴的人有"惡意"殺人的意思嗎?
科普 wrote:
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死罪定義為: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
反正又有一堆呆子在那邊扯,無言...(恕刪)


請問誰是呆子?人家也是有父母的人,說別人是呆子目的是什麼?
蘋果飯 wrote:
法官相信哪個是有法律...(恕刪)



以我認為,改列死因只是輿論導致的結果,而死因會影響到求處的罪名,並不等於法院判決。
而他殺是他為的一種,但他為與他殺並不等同,要將死因從結果列為他殺,先要證明的就是犯意問題,而犯意問題並不在法醫的領域。

另外勸你,永遠不要試圖戰勝XX(消音),因為他會把你的智商「拉高」到跟他同一個水平,再用他豐富的經驗打敗你!

(那位先生你一打多應該蠻累的,我只是個說出自己看法沒有法律背景的和平主義路人甲,就不用找我PK了謝謝)

iminyang wrote:
洪仲丘「他殺」死亡證明 送抵洪家


【綜合報導】陸軍枉死義務役下士洪仲丘,原先死亡證明開立為「他為」,之前家屬強烈要求改「他殺」未果,軍檢剛剛也已經將最新的死亡證明送抵洪家,死亡方式改為「他殺」。


軍檢拖到現在,才改死亡證明,說真的.,意義已經不大了,

所有涉案人,串供滅證的,都已經做好了,就算將來查到,少了證據,你還能怎麼辦他們??
科普 wrote:
相關人員起訴...(恕刪)


好怪哦 若爆料屬實 怎麼沒有陳嘉祥 據爆料 范有交待陳好好照顧 所以看起訴內容 被排除了凌虐耶! 犯意連絡完美切割?可能是這個只是相關人士爆料無法構成實質証據? 軍檢有沒有對重要嫌疑隔離偵訊也是未知數 唉關起門來 完全不知道在搞啥!
Otto Chen wrote:
唉,凌虐只是手段,不代表犯意,建議找律師聊聊就知道了 :)如果不是過失而是一開始就有致人於死的打算,這就好像你指控一個人"惡意"殺人,那就要負舉證之責來說明為什麼那一個人有惡意殺人的意思,洪案你有證據指出這些被起訴的人有"惡意"殺人的意思嗎?


那些虐殺小孩的犯人都應該謝謝你,看來前陣子有人說殺個小孩不會叛死刑是真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越來越多人要求將刑法第286條的刑罰增列"死刑"的原因

根據兒童權益促進協會針對司法判決的統計,歷年來曾發生150件兒虐致死案件,
其中只有2案是以殺人罪判決定讞,且其中沒有加害人被判處死刑

凌虐只是手段,但是凌虐致死就是嚴重罪刑

當然你可以去問問你的律師,或是很熟悉美國法律的馬總統,
當年美國凌虐致死的有名案例--
Sylvia1被凌虐致死,1965年美國印第安那州以first degree murder起訴Gertrude Baniszewski
(凌虐他人致死者,以一級謀殺罪起訴,而非二級謀殺)

threefran wrote:
好怪哦 若爆料屬實 怎麼沒有陳嘉祥 據爆料 范有交待陳好好照顧 所以看起訴內容 被排除了凌虐耶! 犯意連絡完美切割?可能是這個只是相關人士爆料無法構成實質証據? 軍檢有沒有對重要嫌疑隔離偵訊也是未知數 唉關起門來 完全不知道在搞啥!


但糟糕的是無法證明"好好照顧"是什麼意思,

范佐憲也可以跟法官說:

"好好照顧"是希望陳毅勳多注意洪員身體健康,誰知道陳毅勳理解錯誤,庭上啊我是冤枉的..."

這就跟這樓有人說無法證明凌虐致死的人有殺人意圖是一樣的鬼話連篇

christine1982 wrote:
以我認為,改列死因只...(恕刪)


你去問問軍事高檢署檢察長史勝德的發言吧...



不知道被割喉小弟弟死亡証明是寫他殺,他為,還是意外??

第一次聽到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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